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6|回复: 14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Help,变更类别究竟是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前天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资深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我们有一个产品,单剂量滴眼剂,原来的注册包装是10支/盒,现在想增加一个包装规格5支/盒,10支外面是用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装好的。请问,1,这是属于微小还是中等变更?2,如果是微小变更,那么注册批件上面的规格如何变更?国家局不知晓微小变更啊  3,需不需要做稳定性试验?迷茫中。。。。。求大佬解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前天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1. **变更类别**:
   - 您提到的产品包装规格由10支/盒变更为5支/盒,属于微小变更。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此类变更不需要进行临床验证和稳定性试验。

2. **注册批件变更**:
   - 微小变更通常在注册批件中通过备案方式进行变更登记。具体操作需联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详细流程。

3. **稳定性试验需求**:
   -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于微小变更,无需进行稳定性试验。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昨天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小变更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昨天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5支用什么包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影响产品质量,微小变更,备案即可。这个不用重新做稳定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不是应该看你注册证上的规格是什么。如果规格是xx mg/支,增加包装规格且包装材质不变那就是微小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小变更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指导原则.png

点评

这是单剂量包装变更,你都没看清楚就截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08:5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小变更,备案就可以了。药监局的工作系统里会有体现出来的。只是我们药企人员看不到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昨天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微小变更就可以,而且再注册证上面最多体现三个规格,超过三个规格的不体现,且注册证目的是药品本身,规格微小变更,年报备案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昨天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变更指导原则吧,增加包装规格应该属于微小变更吧,变更指导原则上说增加规格属于重大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昨天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单剂量包装变更,你都没看清楚就截图

点评

楼主说的不是“单剂量滴眼剂”么。如果是属于多剂量包装的,那就是中等变更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09: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抗争少年 发表于 2025-11-6 08:57
这是单剂量包装变更,你都没看清楚就截图

楼主说的不是“单剂量滴眼剂”么。如果是属于多剂量包装的,那就是中等变更了

点评

他说的10支/盒,增加5支/盒,应该属于外包装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09: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单从10支/盒增加一个包装规格5支/盒,肯定是微小变更。另外,你的复合膜不是直接接触产品的内包装,假如也变更的话也是按照微小变更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昨天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韧如水 发表于 2025-11-6 09:06
楼主说的不是“单剂量滴眼剂”么。如果是属于多剂量包装的,那就是中等变更了

他说的10支/盒,增加5支/盒,应该属于外包装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所有朋友的回复,已经解决了,问了药监局,确认是微小变更。谢谢大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1-7 09: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