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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CFDI 编辑:水晶2026年2月27日,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发布《药品生产企业整改报告编订指南(征求意见稿)》,首次对整改报告该怎么写、怎么编、怎么报,给出了系统性、可操作的官方指引。 这份文件虽是“征求意见稿”,但其释放的信号再明确不过:整改报告的质量,直接反映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敷衍了事的“纸面整改”,行不通了。 责任到人:高层不能当“甩手掌柜” 指南开宗明义,强调“整改责任”。它明确指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必须亲自“组织策划”整改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和资金保障,并协调各部门落实。这意味着,整改不再是QA部门的“独角戏”,而是需要高层挂帅、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委托生产的情形,指南特别点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必须依据法规和质量协议,“履行相应整改责任”。这堵住了部分持有人以“生产在外”为由推卸责任的漏洞,压实了全链条主体责任。 闭环管理:整改必须嵌入质量体系 指南反复强调,整改工作本身(包括调查、评估、措施实施与审核)必须“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形成“闭环管理”。而且具体路径的: 调查要深挖根本原因: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指南要求,调查的深度要与缺陷风险水平相匹配,必须阐明“根本原因”,若无法确定,则需分析“潜在原因”。 评估要量化风险影响:必须基于ICH Q9原则,评估缺陷对“药品质量”或“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影响。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必须“详述”。 措施要区分纠偏与预防:指南清晰定义了“纠正措施”(防止再发生)和“预防措施”(防止发生),要求企业针对原因“逐项描述”所采取的具体行动。 内容真实:每一句话都要有证据支撑 新指南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提出了极高要求。它规定,正文必须“真实完整、表述准确、逻辑清楚”,而所有结论都必须有附件作为“证明性材料”。 指南列出了明确清单:修订的文件、培训记录、验证/确认报告、校准证书、风险评估报告,甚至现场照片、视频等。 更关键的是,指南贴心地提醒:“为提高审核效率,涉及文件修订的,需用彩色水笔/高亮将修订前后内容标记。” 格式规范:连页边距都有标准 如果说内容是灵魂,那么格式就是门面。指南对纸质和电子版的格式要求细致入微: 纸质版:必须A4幅面、宋体/Times New Roman、加盖公章(含骑缝章),正文与附件要分别成册装订,且“不得使用金属钉”。 电子版:需制作PDF,并在关键位置设置“电子书签”,命名规则也要包含缺陷序号和附件编号,方便检索。 报送:必须以企业正式公文形式提交,受托生产还需MAH共同确认。 未完成整改?可以,但要有“真计划” 现实中,有些整改措施(如设备升级)确实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对此,指南并非一刀切,而是给出了合理路径:企业必须提交“切实可行、时限合理的整改计划”,并说明已采取的临时“风险控制措施”(如暂停销售、主动召回等)。 同时,计划的变更也需经过质量负责人批准并报备。 这份征求意见稿,它传递的核心信息是:整改的价值不在于“交报告”,而在于“真改进”。 为规范和统一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检查缺陷整改报告的编订要求,提高企业编订和监管部门审核效率,督促企业强化质量风险闭环管理,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组织起草了《药品生产企业整改报告编订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6年3月27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ujx cfdi.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反馈意见-《药品生产企业整改报告编订指南(征求意见稿)》”。 感谢参与和支持。 附件:1.药品生产企业整改报告编订指南(征求意见稿20260226).pdf 2.意见反馈表.docx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2026年2月27日 https://mp.weixin.qq.com/s/I_YmW6gtfs6Jg0bpLMEx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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