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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审评发补补检时,样品批次号必须使用和原型检样品同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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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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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遇到审评发补补检基于新的审评注册指导原则,需要补检测试的型号和测试项比较多。我们原先准备的型检批次样品不太够了。
请问对于补检来说,补检型号的批次号必须使用和原型检样品同一批吗?
我是否可以生产新的批次产品,并进行说明,我现有产品和此前产品没有任何变更和变化,产品实质一致。
请各位大神帮忙指导,在线等,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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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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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直接问药品评审中心就行了啊,就能知道答案了啊,你来这里问不是浪费时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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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批次有做效期留样的吗?

没有你们还要修订留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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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批次样品不够了,可以重新生产一批啊,批量、生产工艺啥的跟之前一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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