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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交流] PMDA最新缺陷案例速报:处理药理作用/毒性不明的物品时的风险(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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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4-1 10: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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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PMDA公布了最新的GMP检查缺陷案例(橙色信No.25)。
本次缺陷案例介绍的是某工厂使用药品生产设备生产了药理作用及毒性不明的工业品,增加交叉污染风险的缺陷案例。
这是PMDA发布的关于药理作用及毒性不明的处理的第2个缺陷案例
(第1个缺陷案例1为橙色信No.2,嘉帆已编译并收录至“嘉帆医药”公众号底部的“文章检索”的“橙色信”合集中,公众号码见底部~欢迎各位点击阅览~)。

<背景>
与本案例相关的日本GMP规范文件是日本GMP省令,对应的GMP条款为第8条之2及第9条第2款。
为防止药品及相关产品的交叉污染,GMP省令要求制药企业等应采取相关措施(例如在生产规程中做好规定等措施)。
并且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妥善运用GMP省令第3条之4第1款的质量风险管理相关规定。
此外,PMDA在橙色信No.2中已经提示过,原则上禁止在处理药品的操作间内进行“不适用于GMP省令”的物品的生产操作。

<被确认的缺陷案例>
PMDA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工厂在处理药品的操作间内,使用生产药品的设备生产了多个“不适用于GMP省令”的工业产品。
并且,该工厂在现场检查期间没有向PMDA说明该工业产品既不属于易飞散、微量即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
也不具有强药理作用和毒性一事,而是在之后才进行说明。
此外,该工厂在共用操作间及生产设备时,没有采取基于通过药理学及毒理学评估获得的科学数据建立的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如实施清洗验证)。
虽然据该工厂报告,工厂使用担心存在交叉污染的原料药留样,通过HPLC对上述工业产品进行残留分析时,没有检测到表明存在交叉污染可能性的色谱峰。
PMDA在确认该缺陷的根本原因时,发现该工厂相关人员没能充分掌握日本2021年4月28日公布的GMP省令的内容。

<该工厂的后续应对>
工厂此后明确规定了不得使用生产药品的生产设备生产不适用于GMP省令”的工业产品。
此外,规定在引入新产品时,应参照GMP事例集(2022年版)¹)中GMP 9-18(设备共用)附件1中的决策树,评估操作间及生产设备可否共用。
工厂向全体员工宣贯了GMP省令的概要。同时,为掌握最新的日本法令等,计划新设负责法规及规范应对的部门。

PMDA根据上述缺陷案例,提醒各工厂应注意对以下要点进行自查:
现有生产线在新增产品时,是否参考了GMP事例集¹)等,确认了共用操作间及生产设备的合理性?(另请参照橙色信No.2)。

PMDA强调:工厂应"再次"认识到,未能管控的风险最终将由服用药品的患者来承担!!
原则上,不允许在处理药品的操作间内进行“不适用于GMP省令”的工业产品的生产操作。
PMDA认为就该案例而言,该工厂中各从业人员对于从事生命相关产品——药品的生产这一认识的欠缺,导致了组织守法意识的低下,并引发了不合理的设备共用。
通常,原料药生产工厂会接受多家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MAH)的审计。但PMDA在近期的GMP调查中发现MAH的管理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PMDA请各工厂注意再次确认日本关于MAH及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运用的通知²),并且希望MAH和生产企业双方能够密切沟通、强化相互协作,
期待双方在培养准确把握潜在质量风险的能力的同时,积极创造就高风险领域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并站在患者的角度进行建设性讨论。

注:1)GMP事例集(2022年版)(2022年4月28日厚生劳动省医药・生活卫生局监视指导・麻药对策课事务联络)
2)基于药品质量问题案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应开展的质量管理相关运用事宜(2022年4月28日厚生劳动省医药・生活卫生局监视指导・麻药对策课课长通知)

嘉帆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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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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