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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检院 编辑:水晶3月16日,中检院发布通知,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1月30日发布的公告,中检院2026年1—2月销售的标准物质增值税税率由3%调整为13%。为此,我院将对期间开具的3%税率发票进行红字冲销并重新开具13%税率发票,具体安排如下: 自动换开:针对未确认(普票)或未抵扣(专票)的原3%税率发票,新发票已按13%税率开具并通过原渠道发送,用户直接查收即可。 需配合操作:针对已确认(普票)或已抵扣(专票)的原3%税率发票,相关单位务必于2026年3月31日前在税务系统中确认冲红申请,以配合完成换开工作。 重要提示:逾期未完成发票换开的单位,将暂停其标准物质的订购服务。 相关标准物质用户: 按照2026年1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及相关政策衔接要求,我院2026年1—2月销售的标准物质,增值税适用税率应执行13%。现需对该期间开具的3%税率发票统一进行红字冲销,并重新开具13%税率发票。现就本次发票换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2026年1—2月期间未确认原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未抵扣原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院已完成13%税率新发票开具,请通过原渠道查收。 2.对已确认原3%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已抵扣原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在税务系统中确认冲红申请,配合完成发票冲红及换开工作。未完成换开发票的单位,将无法继续提供标准物质的订购服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检院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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