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国家药监局 编辑:水晶2026年4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宣布即日起暂停进口、销售和使用印度Cadila Pharmaceuticals Limited公司生产的苯磺酸氨氯地平原料药。 此次决定源于国家药监局近期对该原料药进行的现场检查。检查的问题: 生产地址不一致:部分生产工序的实际地址与注册信息不符。 变更未申报:生产过程中发生多项变更,但未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申报。 工艺不一致:实际生产工艺与获批工艺存在差异。 处罚: 暂停进口:各口岸药监部门暂停发放该原料药的进口通关单。 调整审评状态:该原料药在药审中心的审评审批结果被调整为“I”,即未通过与制剂的共同审评审批。 暂停销售与使用:禁止在境内销售和使用该原料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立即对已上市的相关制剂进行调查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3月24日,国家药监局已暂停了Vasudha Pharma Chem Limited的盐酸洛哌丁胺原料药,以及Alchem International Private Limited的利血平、地高辛原料药的进口。详见:多个进口原料药被暂停使用→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Cadila Pharmaceuticals Limited苯磺酸氨氯地平原料药(登记号:Y20190009999;生产地址:294,GIDC ESTATE,ANKLESHWAR,GUJARAT STATE,INDIA)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上述产品部分工序实际生产地址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多项变更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实际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不一致等情况,不符合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附录有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药品医疗器械境外检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 一、暂停进口上述原料药,各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发放该原料药产品的进口通关单。 二、上述原料药在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原辅包登记信息”中“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调整为“I”(即未通过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 三、上述原料药不得在境内销售、不得用于药品制剂生产,对已使用上述原料药生产的制剂不得放行;已上市放行的制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立即开展调查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