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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规范企业生产计划的编制和下达程序的管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月生产计划的编制。 三、责任者:生产部、质管部、设备动力部、物资供应部、冻干车间、原料药车间、销售部 四、内容: 1生产计划编制和下达程序 1.1销售部每月十五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和库存成品编写下个月的品种销售计划送生产部; 1.2生产部每月二十日前根据销售公司的月品种销售计划填写物料需求计划表,报经生产技术副总确认后,送物资供应部、质量管理部、设备动力部、生产车间; 1.3仓库每月依据生产部提供的物料、需求计划表,填写库存量,根据有关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库存情况,编制下月物料需求计划,送物资供应部。 1.4送物供应部根据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料采购计划表。见《物料采购管理规程》(SMP-M-001) 2生产计划的变更 2.1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需变更计划时,应重新编写月度品种销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送生产部; 2.2生产部按本规程“1”中程序重新编制生产计划; 3生产车间因客观因素无法完成生产计划时,需出具报告,经生产部审核,再报生产技术副总确认后,方可调整。 4生产、质量管理、设备动力、物资供应、生产车间等部门必须围绕已编制生产计划,抓好人、机、物、法、环五项要素,合理地安排各自工作计划,相互配合,确保生产计划完成。 5生产技术副总统筹生产计划的实施,负责检查与协调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6各部门对生产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作为公司对其部门的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浮动工资、职称评定、年终奖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