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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弄文骚让人费解的帖子会将论坛引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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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3-17 06: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然而竟有人发帖说:“支持楼主”、“感谢楼主”、“学习了”、“谢谢”等等之类的词语实在是不堪入目。》


不堪入目。。。。我还真没看见这么评论的。哪位大姐帮忙给搜搜。




结束时间: 2015-4-16 06:00 裁判: myreebok

正方观点 (19)

肯定会啊。要实话实说,特别是对谁谁谁不满的,对某某某深恶痛绝的要义正言辞。

反方观点 (21)

大哥,别惹祸了。不文雅的说,会遭到五雷轰顶的,虽然说有避雷针。还是小心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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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7 07:5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说:“支持楼主”、“感谢楼主”、“学习了”、“谢谢”等等之类的词语实在是不堪入目。首先,我并不赞同大家回复这些词语,但我也不会去骂那些人。说人家不堪入目,确实有点过。对于论坛来说这些回复肯定不能给论坛带来什么好的发展,但对于个人回复者来说,回什么是他的自由。

点评

首先象木子一样,希望大家尽可能地用心回复楼主的问题或参与讨论 其次,对于有的帖子,没办法说一大通的,说声谢谢也是一种支持,我不反对诸如“谢谢楼主”之类的回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1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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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8 10: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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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3: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定义清楚什么叫做“卖弄文骚”吧,然后再让论坛立版规,再拿这个棍子来打人吧!否则,这不只是文骚了,叫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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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3: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cq254032003 发表于 2015-3-19 13:06
首先定义清楚什么叫做“卖弄文骚”吧,然后再让论坛立版规,再拿这个棍子来打人吧!否则,这不只是文骚了, ...

总之,想管人,先立法,约定在先,否则,很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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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3: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uiofer 发表于 2015-3-17 08:23
论坛里确实有这样回复的,但是基本上都还是按照版规来的,只要符合版规,这样的回复虽然我有时也不太满意, ...

不违反版规,就应尊重他人自由;如若要想限制某种行为,立法约定在先,管束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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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3-19 13: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5-3-18 11:03
老师教导你说:要注意论坛发展方向啊。这个是一个正直的政治问题。必须弄好。像我这样不学无术,脉动文学 ...

额 貌似超滤和湿热灭菌不等效啊,前面能折腾热原,后面只能除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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