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868|回复: 3
收起左侧

[生产制造] 药包材取样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4-24 15: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网友提问问个事;公司药包现场取样按Gb2828取样,取样量很大,出了洁净区肯定不能还生产了。其实我们都清楚很多包才公司外观检测都是现场Qa现场做的,1.Qa没资格现场检测外观?2,Qa的结果没人监督?3.Qa的结果不能写进报告?现在就法规或者法规解读角度有没有明确的说法行与不行?依据?直接说行不行的就别表态了。想知道依据学习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4-24 15: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不是QC人员存在资质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4-24 15: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不都归QC吗?我们公司都是QC检验的,包括包材。QA应该没有检验的权限,也就没有所谓的法规来支持QA检验了吧。这是我个人看法,相互学习,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4-24 19: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包材由QA检测,原辅料、内包材由QC检验,取样都是QA;取样量大是没办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4-4 10: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