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789|回复: 15
收起左侧

安瓿检漏灭菌柜验证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8-16 15: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版GMP对安瓿检漏灭菌柜有些什么新的要求?是不是只要能自动打印时间、温度、F0值、压力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16 15: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需要验证啊

点评

这个是肯定的  发表于 2013-8-16 15: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16 15: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射剂灭菌器有个国标,
2011年出的,现在具体有什么新的还不大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8-16 16: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仍然需要人工监控过程,复核打印结果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16 17: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都需要做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16 19:35:14 | 显示全部楼层
F0,温度,压力打印那是必须的。其它的就是需要进行验证,而且要进行半载,满载的验证,热穿透方面的验证这些都要进行做的。

点评

验证肯定是要做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6 20:1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16 20: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这吧 还没听说有其他控制指标

点评

好象是进口要双控温度探头,出气口附近也要双控温度探头监控?不是很清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6 20: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20: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mmorpheus 发表于 2013-8-16 19:35
F0,温度,压力打印那是必须的。其它的就是需要进行验证,而且要进行半载,满载的验证,热穿透方面的验证这 ...

验证肯定是要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20: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残伤 发表于 2013-8-16 20:05
应该是这吧 还没听说有其他控制指标

好象是进口要双控温度探头,出气口附近也要双控温度探头监控?不是很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17 20: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半年做一次验证,同时除了数据也应该有曲线(法规有要求)

点评

一年做一次就可以 了吧?没有半年的规定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17 22: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8-17 22: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duchengda 发表于 2013-8-17 20:13
一般是半年做一次验证,同时除了数据也应该有曲线(法规有要求)

一年做一次就可以 了吧?没有半年的规定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18 17: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度的检验不得超过一年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9 16: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些都是物理测试,生物学测试也是必须的,需定期进行BI进行灭菌效果确认。具体可以看看HTM2010 part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8 10: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有控制探头和记录探头的打印装置和记录。

点评

这个是必须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9 08:4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9-9 08: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华重楼 发表于 2013-9-8 10:20
必须有控制探头和记录探头的打印装置和记录。

这个是必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3-5-4 19: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3 10:07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