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261216775
收起左侧

关于,浸膏的存放有效期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1 06: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4-1 06: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多少天有意义吗?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4-2 10: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t9t1 发表于 2014-4-1 06:25
讨论多少天有意义吗?验证!

储存周期的事情,确实需要考虑:
1  提取浓缩的生产能力和制剂生产能力的匹配问题;
2  阶段性生产需要错开的问题;
3  储存(冷藏、阴凉)空间的限制
4  工艺需要的考虑,有的工艺过程,有的要求需要冷藏多少时间之后,再进行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4-16 15: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厂子做了18个月!个人认为不现实!请求大家的经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22 21: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什么条件,以稳定性考察的结果为依据,确定储存期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4-24 10: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GMP的一切活动都是以验证来支持,你贮存多久,需要做验证,证明浸膏有贮存期是符合制剂需要的。一般以不超过一个月为标准。当然醇提可以更久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4-25 09: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我觉得要根据浸膏的性质和你贮存浸膏的温湿度有关系,还有季节性!不过最好的方法是你做个验证,比较有依据,而且很科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8 17: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要通过验证说明的,GMP检查的时候也要提这个问题的,如果你们没有做验证就订效期的话会是一条缺陷,我们曾经就是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5-12 11:5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必须是要验证的,结论行不行还是需要各个指标来决定。贮存期的长短和浸膏的浓度、贮存温度、产品性质(酸碱度、特性-有一些产品本身就抑菌)有很大的关系。所在公司有一些浸膏存放一年都没事滴,不要说3个月或15天,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5-12 15: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验证,不过可能还要参考具体品种与工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6-19 14: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点具体的吧。由于浸膏的成分比较复杂,如果进行验证,该如何制定验证可接受标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22 09: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验证来确定贮存时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23 13: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浸膏不分醇提浸膏还是水提浸膏,理论上是15天还是10天就得使用,但是实际做起来很难,一般浸膏在冷藏条件下能放一年都没事,但是一般也都暂定六个月,如果销售的好并且稳定,完全可以实际操作一下,验证一下,放久了确实不好,易沉积凝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23 16: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考察,然后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4-27 16: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使用周期越短越好,虽然都是冷酷存放但是时间长了还是会出问题,我们真实做的贮存期考察(4-8摄氏度)3个月也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27 16:34:50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xinglai2004 发表于 2015-4-27 16:32
建议使用周期越短越好,虽然都是冷酷存放但是时间长了还是会出问题,我们真实做的贮存期考察(4-8摄氏度)3 ...

3个月长菌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28 09: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要看浸膏的性状,对温湿度的敏感程度,水分的要求,肯定要做个稳定性考察来确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9-5 21: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261216775 发表于 2015-4-27 16:34
3个月长菌了吗!

水提的会,醇提的能多保存一段时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8 20:4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