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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它] 检验用试液是否要标明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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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14: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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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在检验中用到的试液是否有必要在原始记录上标明批号,方便追溯试液的配制及使用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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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27 15: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标上  这样有追溯性 你已经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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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15: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百二十六条 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的管理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试剂和培养基应当从可靠的供应商处采购,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二)应当有接收试剂、试液、培养基的记录,必要时,应当在试剂、试液、培养基的容器上标注接收日期;
  (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或使用说明配制、贮存和使用试剂、试液和培养基。特殊情况下,在接收或使用前,还应当对试剂进行鉴别或其他检验;
  (四)试液和已配制的培养基应当标注配制批号、配制日期和配制人员姓名,并有配制(包括灭菌)记。不稳定的试剂、试液和培养基应当标注有效期及特殊贮存条件。标准液、滴定液还应当标注最后一次标化的日期和校正因子,并有标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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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7 15: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lttz 发表于 2014-3-27 15:04
第二百二十六条 试剂、试液、培养基和检定菌的管理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试剂和培养基应当 ...

这个是针对试剂、试液的管理来说的。在第223条(六)中说到检验记录应至少包括:“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第4点),我想问的是在检验记录上是否需要标明试液的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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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7 15: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岁寒三友 发表于 2014-3-27 15:02
应该标上  这样有追溯性 你已经说出来了

你们也是这样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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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3-27 15: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标注以便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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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15: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检验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或供货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或来源;
  2.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3.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
  4.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
  5.检验所用动物的相关信息;
  6.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
  7.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
  8.检验日期;
  9.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10.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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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15: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检验记录上标注试剂、试液的配置批号,便于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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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3-27 16: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记录标上试剂批号这个作为很好,便于追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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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3-28 16: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录上标批号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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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21: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必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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