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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2010版GMP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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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08: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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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版GMP第五十八条:“[url=]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这里面的“检查”该如何理解?具体指哪些行为?[/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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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08: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部门人员依据此条规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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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08: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是指专人查看符合性和运行过程中有无异常情况;
监控:是指采用必要措施如在线形式进行实实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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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22 0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怀谷 发表于 2014-7-22 08:35
本部门人员依据此条规定检查。

检查的频率和程度应该是怎样的?要不要做记录?记录应该是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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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的东西,每季度检查,一般有记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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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22 08: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7-22 08:36
检查:是指专人查看符合性和运行过程中有无异常情况;
监控:是指采用必要措施如在线形式进行实实监测。

监控可不可以理解为:就地仪表显示或者上位机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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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要求在线连续监控了 你说的是非连续性监控,主要看检查官如何认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2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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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08: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约酒吧as 发表于 2014-7-22 08:41
检查的频率和程度应该是怎样的?要不要做记录?记录应该是什么原则?

检查频率应视监控而定,监控到位了可以适当降低频率,适当评估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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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08: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应该具备检查和监控条件,也就是物料贮存的间距要求和高度要求,不能存在无法检查的死角;
第二,才是检查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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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海 + 5 说的不错,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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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09: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常检查 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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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09: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贮存条件和安全储存的符合性(比如:通风、照明、温湿度、避光、防虫防鼠设施、垫板材质、堆垛间距、门窗完好性、上锁/双锁管理、标签标识等);
监控:温湿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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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2 09: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约酒吧as 发表于 2014-7-22 08:43
监控可不可以理解为:就地仪表显示或者上位机显示?

现在都要求在线连续监控了
你说的是非连续性监控,主要看检查官如何认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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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22 10: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城/怒云 发表于 2014-7-22 09:55
现在都要求在线连续监控了
你说的是非连续性监控,主要看检查官如何认腚了

如果就地仪表或上位机显示是非连续性监控,那在线连续监控是不是就多个报警和数据和趋势记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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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22 10: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vwintech 发表于 2014-7-22 09:40
检查:贮存条件和安全储存的符合性(比如:通风、照明、温湿度、避光、防虫防鼠设施、垫板材质、堆垛间距、门 ...

药厂一般是怎么操作的啊?

点评

你们没有文件规定吗?仓管员按仓储管理文件执行并填写相关记录,QA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发表于 2014-7-2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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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23 09: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约酒吧as 发表于 2014-7-22 08:41
检查的频率和程度应该是怎样的?要不要做记录?记录应该是什么原则?

硬件的东西,每季度检查,一般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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