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433|回复: 14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关于高架库物料质量状态标识方法的讨论,谢谢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4-29 16: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关于高架库物料质量状态标识方法的讨论,谢谢
公司最近搞了个高架库,至于上架后物料的质量状态都是怎么标识的,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如每件贴黄色待验标签,合格后再取下来贴合格标签,操作有点烦啊,
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特别是面临欧美官方检查,对于高架库的物料质量状态有哪些比较好的做法,非常感谢!
请有相关经验的大侠指导一二,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4-29 16: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算机系统管理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29 16: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算机系统管理呀[/quote]
赞同!上计算机系统管理,从系统上看物料状态 一目了然 再结合自动化出入库系统 就OK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29 16: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计算机系统管理呀[/quote]
哎,原始的手工操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21 13: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不设置状态区域,在更换状态标签时只能移上移下了,如有划分区域,状态更改时也要转移到相应货位,高架库就只能这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22 12: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大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23 16: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公司也是计算机系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26 11: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三层架子的仓库。采取分区、分类、分批存放。到货验收合格后每件粘贴待验证,存放在待验区。检验合格并放行后每个最小包装粘贴合格证转入合格品区。每个货位均进行编号、定置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8-28 13: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有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就不用质量状态标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11 18:14: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需要状态标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3 12: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的问题,参孝EXCEL对单元格的管理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3 12: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的问题,参孝EXCEL对单元格的管理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2-4 17: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线射频多次写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3-3-25 19: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借鉴,感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3-19 09: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应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防止因系统故障、停机等特殊情况而造成物料和产品的混淆和差错;
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应有登陆、使用、更改的权限控制和电子签名;
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中应能明确追溯产品的基本信息:物料和产品的名称、数量、质量状态、接收和发货日期、货位号等;
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在接收物料和产品时应为电子待检状态;
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中质量状态的转换应由QA控制;尤其是处于非放行状态的物料或产品应当是锁定状态;
使用完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进行识别的,物料、产品等相关信息可不必以书面可读的方式标出,但物料和产品上应有可被条码扫描器、读写器等电子设备识别的含条码的物料标识、产品标识或电子标签,实现物料和产品的接收、贮存和发运管理中信息的自动化采集、输入和输出;
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应考虑数据、信息的备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1-9 13:1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