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633|回复: 7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讨论一个挑战法规的问题:抗肿瘤类与其他激素类产品共线生产的可行性与案例。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10-16 17: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讨论一个挑战法规的问题:抗肿瘤类与其他激素类产品共线生产的可行性与案例。
这两类产品如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单独建立生产线,但是GMP法规中指出
GMP条款  第二节 生产区
第四十六条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二)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
(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五)用于上述第(二)、(三)、(四)项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当经过净化处理;
(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现在大家有没有这方面一条生产线共生产两类产品的情况,有没有通过新GMP认证的,都是怎么做的?欢迎大家分享案例一起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16 17: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 同 普通药品 的共线生产。
不是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的共线生产吧? 这个实际的可能性就小好多咯。

点评

一个从来也没生产过的产品,只是有批文,老板不想放弃,这不就是难上加难的搞吗?我更主张以后生产的时候再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7 15: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16 20: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仔细阅读下ISPE的mapp的案例。论坛有英文和中文下载。
其中一个案例就是讲的激素类与其它产品共线的问题,并且是性激素。

点评

谢谢,我正在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7 15: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7 15: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5-10-16 17:47
是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 同 普通药品 的共线生产。
不是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 ...

一个从来也没生产过的产品,只是有批文,老板不想放弃,这不就是难上加难的搞吗?我更主张以后生产的时候再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7 15: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mily 发表于 2015-10-16 20:29
建议仔细阅读下ISPE的mapp的案例。论坛有英文和中文下载。
其中一个案例就是讲的激素类与其它产品共线的问 ...

谢谢,我正在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3-22 17: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怎么也是不要去挑战了。

点评

是审计时被毙掉了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3-2 16: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7-24 19: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 16: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雪锋 发表于 2016-3-22 17:59
这个怎么也是不要去挑战了。

是审计时被毙掉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1-15 18: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