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000|回复: 24
收起左侧

[验证管理] 几年只生产一批的产品,如何工艺验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30 11: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公司某产品,2-3年只生产一批,工艺验证要连续3批如何做?之前一直没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30 11: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间隔生产 也是 连续三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11: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5-12-30 11:09
间隔生产 也是 连续三批

那要是4-5年不准备生产的品种呢?反正只要攒够3批就行,时间长短无所谓了是嘛?
那该产品的检验方法验证怎么办?只用这一个批次的产品完成所有方法学验证可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30 11: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2-3年只生产一批
那么6-9年不就是3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11: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博思咨询 发表于 2015-12-30 11:14
2-3年只生产一批
那么6-9年不就是3批吗?

看来只要看数量够3批,时间长短没关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30 11:1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批量也算一批。。我还碰到过4-5年才做一批的,要验证做3批小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30 11: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zerohihi 发表于 2015-12-30 11:19
小批量也算一批。。我还碰到过4-5年才做一批的,要验证做3批小样。。

初次验证可以,日常再验证没必要,就一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30 11: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hu19xx1986 发表于 2015-12-30 11:14
看来只要看数量够3批,时间长短没关系

持续性审核,就可以了,再验证1批足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30 11: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hu19xx1986 发表于 2015-12-30 11:14
看来只要看数量够3批,时间长短没关系

连续三批,应该是要有连续性吧。间隔着做,我认为不合规。几年时间,物是人非,工艺岂不要做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30 11: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三批又不是强制要求,耍赖的话可以套“同步验证”条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2-30 11: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用统计学方法那你这一批数据和之前生产的产品数据进行比对做趋势分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30 11: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wmx2046 发表于 2015-12-30 11:22
连续三批,应该是要有连续性吧。间隔着做,我认为不合规。几年时间,物是人非,工艺岂不要做验证?

哪只乌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2-30 12: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验证,加强该批产品的过程管理,关键工序增加抽查频次
或者是做一个方案。记录一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0 12: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每年做一次。。。早晚做完三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30 12: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三批小批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30 13: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0 13: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版附录《确认与验证》不是明确规定了吗?这种情况可以做同步验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0 14: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要有依据
第三节  同步验证   共三条  大家可以学一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0 14: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版GMP附录《确认与验证》规定:可以做同步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30 14: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孬子 于 2015-12-30 14:13 编辑

第一、多学习法规;
第二、尽量迁就法规;第三、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只要你验证了,把文件做好,最多做的不完美,总比没有做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2 02: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