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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留样] 中国药典和ICH关于长期考察条件,应遵循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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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5: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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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指导原则中关于长期考察条件规定为:25±2℃;RH60%±10%
ICH规定为25±2℃;RH60%±5%
两者有何区别?哪一个更严苛?如果我一个产品既报国内又报国际,用一个长期考察的结果,我的考察条件描述哪一个使两者都符合?
有人说60%±10%的严格,因为是50%到70%的波动,产品在这个范围内考察都合格,则在55%到65%的范围内更合格;
我们一直认为±指的是储存条件允许的波动范围,所以湿度波动满足了±5%就更满足±10%了,故±5%才是更严格的。
哪一种理解才是正确的?


类似的还有中国药典敏感药物长期为4-8℃,ICH规定为5±3℃;GSP冷冻为-10至-25℃,ICH冷冻为-20±5℃。一个稳定性考察设备,里面既有报国内样品也有报国际的样品,按哪个范围控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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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5: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观点是,如果连实验条件都不符合要求,后面的数据我也不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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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5: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者不矛盾,药典条件下产品考察合格,ICH条件下肯定合格;当然如果你的产品是出口的还是应按ICH条件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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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6: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往哪儿卖就遵守哪儿的法规吧。另外,我也有个问题,上述的范围是在之中就行还是必须达到上下限?比如60%±10%,必须50%到70%波动吗?实际上现在的稳定性试验箱,维持正负5%完全没有问题,那是不是不适合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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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6: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因为ICH和药典都是根据气候带来划分设定一个MKT 和一个平均的湿度给的范围, 而湿度应该是一个波动值吧,个人看来ICH的对设备要求更高,更严格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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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6: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按ICH的条件(只要稳定性试验箱稳定,实际是没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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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6: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6-2-15 15:37
我的观点是,如果连实验条件都不符合要求,后面的数据我也不用看了。

"没有依据的观点就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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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6: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wgt-王 发表于 2016-2-15 15:41
二者不矛盾,药典条件下产品考察合格,ICH条件下肯定合格;当然如果你的产品是出口的还是应按ICH条件进行考 ...

您的意思就是药典的条件更苛刻咯?
一个数据即拿来报国内又报国际,可否报国内时我说是在25±2℃,RH60%±10%下考察的,报国际我说是在25±2℃,RH60%±5%考察的?实际上是一个数据,出自同一个恒温恒湿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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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6: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longstory 发表于 2016-2-15 16:15
往哪儿卖就遵守哪儿的法规吧。另外,我也有个问题,上述的范围是在之中就行还是必须达到上下限?比如60%±1 ...

所以,我一直认为60%±5%、ICH订的这个更为严格。从2010年接手时就这么认为。今有人告诉我60%±10%才是更苛刻的考察条件,应该以这个为准,我突然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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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是仪器设备的功能要求不同,实际上50%到70%的湿度范围无法控制  发表于 2016-2-16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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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7: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cgc717 发表于 2016-2-15 16:54
应按ICH的条件(只要稳定性试验箱稳定,实际是没有差别的)。

对,箱子很稳定。实际没有任何差别。可是CTD表述会不同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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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按ICH的要求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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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8: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稳定性考察的温湿度并不等同于储存条件。
5#的观点比较正确。ICH和CP给的稳定性考察的温湿度标准(即25摄氏度,60%湿度)是一个大致的平均的温湿度,它代表了某个气候带的平均水平。而正负是对于稳定性考察时的储存条件(即温湿度箱)的允许波动范围。相对来说,ICH给的更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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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6-2-1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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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2-16 09: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清如水 发表于 2016-2-15 17:10
对,箱子很稳定。实际没有任何差别。可是CTD表述会不同啊,怎么写?

建议按ICH的要求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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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2-16 12: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就法规而言,如果中国药典和ICH冲突,那肯定执行中国药典啊。 第二,新版药典的稳定性指导原则和化学药物稳定性指导原则与ICH在温湿度上面没什么差异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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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08: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厂老鸟 发表于 2016-2-16 12:39
第一,就法规而言,如果中国药典和ICH冲突,那肯定执行中国药典啊。 第二,新版药典的稳定性指导原则和化学 ...

第一,why?
第二,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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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0: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仅以数据而言,60%±10%范围肯定是宽于60%±5%,但仅限于数据而言,针对的稳定性试验箱。
试想一下,如果药品在各极端温度或湿度条件下都符合要求,但应采取的是单独的极端条件来进行样品的长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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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2-17 17: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清如水 发表于 2016-2-17 08:10
第一,why?
第二,不一样。

第一:就我们执行法规而言,永远是新法规高于旧法规,法规性文件高于指导性文件;
第二:我重新翻看了下,确实不一样。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根本就没有纠结的意义。
首先:如果你的最终产品需要考虑湿度的影响,那么在最初的影响因素试验中,就必须单独针对湿度进行试验,详见《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如果你的最终产品不受湿度影响,那么你讨论这个最差条件有何意义?
其次:《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中规定:加速试验及必要时进行的中间条件试验,主要用于评估短期偏离标签上的贮藏条件对原料药质量的影响(如在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为长期试验条件的设置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提供依据和支持性信息。目前大部分产品的包装都能避免湿度对产品的影响,在加上货柜运输的发展,湿度在产品运输的过程中条件变化已经不大。而南北温差的存在,在运输过程影响产品的主要条件是温度,所以目前国内包括国内的加速试验主要是针对的温度条件。当然随着新版指导原则的实施,震荡环境的变化也在大家的考虑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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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6: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饿到天明 于 2016-2-18 16:39 编辑

60%±10%更严格,因为这个范围大,条件更恶劣,更刺激。稳定性试验箱工作原理是先把湿度干到设定的上限,慢慢降到下限,然后再干到上限,跟冰箱一样。如若稳定性通过,岂不是更严格。换句话说,以温度10±5跟10±100来比较。要想让产品 在-90到110度范围内温度,需要产品结构足够稳定。要求应该是比较严的,我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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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2-19 11: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厂老鸟 发表于 2016-2-17 17:22
第一:就我们执行法规而言,永远是新法规高于旧法规,法规性文件高于指导性文件;
第二:我重新翻看了下 ...

不太同意第二,如果主要针对温度,药典中国何必还规定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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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2-19 11: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饿到天明 发表于 2016-2-18 16:29
60%±10%更严格,因为这个范围大,条件更恶劣,更刺激。稳定性试验箱工作原理是先把湿度干到设定的上限,慢 ...

不明白。
我所知道的恒温恒湿箱设备,设定湿度后,波动度在1%以内。没有你说的先到上限再到下限这样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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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2-19 11: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清如水 发表于 2016-2-19 11:19
不太同意第二,如果主要针对温度,药典中国何必还规定湿度?

规定湿度是排除湿度对稳定性实验的影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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