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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2月6日报道,陕西省某药品销售人员为谋取利益,私设仓库,从厂家、总代那里拿货却不开票,以及通过上线获得新特药,被当地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批捕。据说在2016年开展医药流通整治之前,市场中活动的大多是这个套路。国家对药品的经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私自买卖、销售的,即使是真药,也是违法行为。
2016年初,山东疫苗案将医药流通领域的医药行业个人挂靠公司、获取资质走票违法经营“挂证”的潜规则浮出水面。此后,多地相继展开攻势,开启“严打”模式,针对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随着全行业、全链条的秩序理顺,产业的整合加速,原始粗放经营的模式必然将被淘汰出局。
2016年5月,CFDA发布《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简称《公告》)。根据CFDA官网的数据,在药品流通大整治中仅2016年一个月已有近百家商业公司被注销、数百家商业公司被列入严查对象,整治仍在持续。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已有近1000家医药商业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被收回,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
业内人士认为,《公告》将在2017年继续发威,因为飞检被吊销证书或撤销证书的医药商业数量在2017年将呈递增趋势。
商务部信息显示,2015年,全国药品批发百强企业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的比重从2010年的69%提高至86%;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率从2010年的33%提高至46%;药品流通对终端销售额为967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58.2%,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其中对医疗机构销售额为6907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71.4%;对零售终端和居民零售销售额为2770亿元,占终端销售额的28.6%;形成3家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和25家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由2010年12家增加到2015年20家,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活跃。
2016年末,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五大任务,其中包括:提升行业集中度;发展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提升行业开放水平;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等细分目标。
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2017年1月25日,国新办举行吹风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表示,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将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六是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七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商务部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支持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发展采购联盟和药店联盟,采用联购分销、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实行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发展多业态混合经营,这意味着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加强。
整体看,我国经济总量和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导致药品需求呈上升趋势,市场不断扩容;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医药市场,随着国家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和行业管理后续政策及标准的出台,药品流通行业有望得到快速有序的发展;行业经过近20年的扩容发展和内部激烈竞争,集中度有望提升,企业效率和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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