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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出来了,但仅仅是开胃小菜!---药品管理法(修正案)
不知大家发现了没有?国家总局在晚上乘着大家休息,喜欢放个“炸弹”或发布一些政策与法规,似乎让我们也不要好好休息
这不,昨天又发布了两条关于《药品管理法》修正案(局部修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次征求意见了)
这两个法的修订为什么迟迟不出?我想大家已经知道了,因为MAH,估计明年底或年初,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进行“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家应该由此准备。
除了我们的母法,注册管理办法外,还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委托生产管理办法、药品技术转让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均将进行修订。
昨天发布的原文链接如下:
CFDA: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10.23 10月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创新意见》),提出36项重要改革措施。为保障有关改革措施落实于法有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目前急需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确保《创新意见》相关改革措施尽快实施,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只是局部修改,请社会各界紧紧围绕《创新意见》提出的改革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7年10月30日前反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并请注明“药品管理法修正案”。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全面修订,将适时另行征求意见。
file:///C:/DOCUME~1/004107/LOCALS~1/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CFDA: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10.2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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