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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蒲公英 于 2017-12-26 06:49 编辑
圣诞节,CFDA颁布新规:《关于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全文超过万字,规定详实且全面,无论是上市许可人,还是中药生产企业,要求每5年评估一次,对于复方中成药,其中的每一味药材都要进行单独资源评估,再仔细学习评估报告的要求,实在难以相信:靠每个企业的自身力量,谁家可以独立完成?
我出生在东北,小时候,记得周围产生了很多“万元户”,并不是他们有多勤劳多智慧,而是靠着山里的资源,无序开发,随意贩卖,当时又个很流行的词儿,叫“二道贩子”,很多二道贩子靠着关系,贩卖资源,提前走上了致富道路,当然,这些资源也包括药材资源。
后来参加了工作,从事的工作也一直跟中药有关,数年前,曾经到一个地方做中药材资源调查,那地方绝对是山清水秀、中药材资源丰富,对于在城里生活习惯的人,真可谓世外桃源。后来不幸的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某著名电池厂投资建厂,几年以后,大面积水资源流域污染,当地很多年轻农户都跑厂里打工,也无心种植作物了,何谈可持续发展?
再后来,我去吉林某生产“人参”的基地,得知:他们最好的人参资源早已经被日本韩国提前购买了,好东西都给外国人了,留给我们的,都是人家挑剩下的。
上面讲的,听起来有些悲观,但确实真实经历的事实,希望这是极个别的现象,只是我运气好赶上了而已,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
近些年生态破坏是不争的事实,国外高端市场需求旺盛众人皆知,导致国内许多中医药材质量下降,有些甚至只能被称为“药渣子”,地道药材目前已经成为稀缺品。 中药资源的评估管理,无非是为了保障中药材来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中药工业生产企业树立保证“中药材资源产量和质量”的意识无可厚非,但对于资源的保护,其实更应该从顶层设计开始,上升的国家战略高度,类似中国粮食战略储备!很多事情,不从根源抓起,作为中药生产企业,又能如何?只会增加成本,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可否规定:道地药材产区,国家类似保护地区一样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经批准才可以实施; 可否规定:好的中药材资源,先留给我们自己,然后再出口; ......类似规定还可以很多,当然,这些CFDA没有权利决定,但是这些顶层问题不解决,只要求企业如何如何,除了增加成本,又能解决什么根本问题呢?
中药材资源评估是好事,但绝非生产企业一己之力可以完成,如果一味的只是对生产企业提要求,中药企业本就利润偏低,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支撑,又如何完成指导原则通告中所要求的一切?结局或许又成了“应付式”,为了资源评估而资源评估。
中药资源评估,恐又成为一个“美丽的谎言”!
12月25日,CFDA发布的《中药资源评估指导原则通告》篇幅较长,点击如下链接可查看全文(附:具体评估报告格式要求)——请耐心学习、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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