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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IO在线
合理合规经营的药店将更挣钱。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药店规范经营,限制准入条件,提升专业性,加强执业药师的建设以及管理。
图片截取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
规范市场,限制药店不良经营
《意见》第16条“优化药品流通市场结构”中指出,“开办零售药店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求,符合执业药师配备管理规定,符合方便群众购药原则。”
如此看来,药店市场将要更规范化。
同时,《意见》第16条还指出,“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加强新办企业管理。支持区域性药品物流园和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大型骨干企业。鼓励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开展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试点。”
“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加强新办企业管理”,这将意味江苏省新药店的开办将更严格。同时,结合分级分类管理来看,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零售药店,或要在经营范围上进行限制。
对于合理合规的药店来说,这或更有利。把违规经营者限制在门外,有效的控制了行业的恶性竞争,以及保护了合理合规企业的发展。
提升服务能力,让药店更专业
《意见》第18条“提升药品零售终端服务水平”中指出,“以执业药师为核心,发挥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处方调剂、用药咨询、质量管理、健康宣教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药店转变营销模式,更好地为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患者提供服务。”
执业药师的作用再次被肯定,以后执业药师在药店将有更好的发展。
《意见》第28条鼓励药店执业药师网络审方,为药店提供了便利。
同时,《意见》第40条“加强零售药店药师管理”中指出,“加强对药店药师的培训,提升驻店药师药事服务能力。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执业能力。”对执业药师的专业性将有更大的提升,为药店的专业服务打下基础。
要求处方,医保结算信息共享,药店挣大了
《意见》第35条“推进医药分开”中指出,“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处方、医保结算信息共享,这将意味着药店要挣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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