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607|回复: 6
收起左侧

[其他]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考试含金量高不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4-7 23: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QMS考试每年有数万人参加,从事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QMS审核的人员有上万人,行业现状显示现在认证在一些局部地区特别不规范,但在某些地方又监管严厉过度,极度不平衡,这样也导致了两极化的现象,不知现在ISO外审员证在药企你们的眼中含金量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8 08: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考任何职业资格证无非都是为了增加收入,我的下属就是在下面的机构做过审核员出来的。他说的教训:
一、前途是没有的;二、知识技能是学不到的;三、就业面是非常窄的;
四、该裁人时是没商量的;四、多干活是必须的,升职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都被ITS、BV、BSI、SGS、DNV等外资公司的名气给唬住了,不少人认为是个不错的平台和跳板,其实他们审核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基本上天天出差,白天审核,晚上写报告,每年大批的人员离。什么东西一多自然就不值钱了,这些人在ITS、BV、BSI、SGS、DNV的工作经历真的能为他们增值么?我看未必,他们在里面就只是个赚钱工具,就业面非常窄,同行之间跳来跳去就那几家,若是跳同行业,人家不会因为你在这几家公司工作过就给你高待遇,换行的话就更不必提了,高不成低不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8-4-8 08: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错,可以去当检查员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8 15: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linbinbin 发表于 2018-4-8 08:08
我觉得不错,可以去当检查员啊

检查员太黑了,看看报道:
认证,还是认钱?——新华社记者调查暗访认证市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http://www.gov.cn/xinwen/2014-06/15/content_2701242.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4-9 21: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看自己的兴趣
要是想考试,参加就是
不说别的,ISO9001其实很不错的,考试学习过程,能学到不少的知识
就是证不赚钱,学到知识就是自己赚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4-9 22: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赵旭锋 发表于 2018-4-9 21:26
这个看自己的兴趣
要是想考试,参加就是
不说别的,ISO9001其实很不错的,考试学习过程,能学到不少的知 ...

听说很多人是兼职的,包括大机构的人也很多兼职人员

点评

有赚外快的机会当然不能放过了 同时出去审计也是增加见识的机会,还有钱赚,为什么不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4-9 23: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4-9 23: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吃酸不怕醋 发表于 2018-4-9 22:46
听说很多人是兼职的,包括大机构的人也很多兼职人员

有赚外快的机会当然不能放过了
同时出去审计也是增加见识的机会,还有钱赚,为什么不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非经营性-2014-0058 京ICP证150354号 京ICP备14042168号-1 )

GMT+8, 2024-3-29 05:2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