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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飞凌大圣 于 2019-1-18 11:53 编辑
在看安徽省公布的2018年12月份监管检查中,不良反应专项检查也逐步开展,看看给这几家企业下达的缺陷,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一、12月25日,淮南**制药有限公司,缺陷如下:
一般缺陷:4项 1、未设置专门机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组织机构图未涵盖不良反应机构; 2、未配备专职人员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兼职监测人员对具体职责、工作内容及程序不熟悉,且专业知识较单一,业务培训力度不够; 3、体系文件中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程序个别规定表述不准确。企业缺少药品重点监测、风险信号监测、说明书更新、文献检索、评价与控制、数据处理等工作程序;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外审活动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 4、企业主动收集、上报病例报告的意识不强,缺乏广泛、有效的病例报告收集渠道,且相关部门间无药品安全信息交流沟通机制。截至目前,该企业为零报告。
二、12月26日,**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缺陷如下: 一般缺陷:6项 1、未设置专门机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组织机构图未涵盖不良反应机构; 2、未配备专职人员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3、未制定检查人员年度培训计划; 4、体系文件中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程序个别规定表述不准确。企业缺少药品重点监测、风险信号监测、说明书更新、文献检索、评价与控制、数据处理等工作程序;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内审中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 5、企业主动收集、上报病例报告的意识不强,缺乏广泛、有效的病例报告收集渠道,且相关部门间无药品安全信息交流沟通机制; 6、对收到的病例报告未进行回顾性系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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