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583|回复: 11
收起左侧

[2020版药典] 新版药典关于悬浮粒子取样点数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2-3 10: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是不是生产车间按照国标,然后QC洁净区按照药典的取样点数执行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3 10: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存在两个参照标准啊,应该不管车间还是QC都是参照药典来制定自己企业的SOP,然后再执行的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3 10: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QC肯定是按照药典执行的。产品洁净区的日常监测和评级监测,取样点是不一样的。日常也按这个取点,在定级时使用国标的点数。

点评

你确定定级用国标日常用这个? 日常反而比定级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3 13: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0:4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古龙酸 发表于 2020-12-03 10:33
QC肯定是按照药典执行的。产品洁净区的日常监测和评级监测,取样点是不一样的。日常也按这个取点,在定级时使用国标的点数。

我就是不确定,A、C、D级都按照这个图来定取样点和数量吗?

点评

你要知道这张表的原始出处是iso就不会有这个疑问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3 13: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0:4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卡秋莎 发表于 2020-12-03 10:32
不存在两个参照标准啊,应该不管车间还是QC都是参照药典来制定自己企业的SOP,然后再执行的中了

你指定的时候参照标准也不一定一样呀!车间洁净区和药品洁净实验室应该是不一样的吧?药典说的是药品洁净区耶

点评

9205说的很清楚是“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3 13:1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3 13: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欢渡123 发表于 2020-12-3 10:47
你指定的时候参照标准也不一定一样呀!车间洁净区和药品洁净实验室应该是不一样的吧?药典说的是药品洁净 ...

9205说的很清楚是“药品微生物检验用的洁净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3 13: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古龙酸 发表于 2020-12-3 10:33
QC肯定是按照药典执行的。产品洁净区的日常监测和评级监测,取样点是不一样的。日常也按这个取点,在定级时 ...

你确定定级用国标日常用这个?
日常反而比定级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3 13: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欢渡123 发表于 2020-12-3 10:45
我就是不确定,A、C、D级都按照这个图来定取样点和数量吗?

你要知道这张表的原始出处是iso就不会有这个疑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2-3 13:5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边地伯爵 发表于 2020-12-03 13:24
你确定定级用国标日常用这个?
日常反而比定级严?

额~我说的是车间洁净区和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不是日常哈

点评

9205一开始就说了只管实验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2-3 14: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3 14: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边地伯爵 于 2020-12-3 14:27 编辑
清欢渡123 发表于 2020-12-3 13:59
额~我说的是车间洁净区和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不是日常哈

9205一开始就说了只管实验室
车间理论上可以按国标
但是车间的风险比实验室大(实验室对产品没有影响,顶多假阳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4 16: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边地伯爵 发表于 2020-12-3 13:24
你确定定级用国标日常用这个?
日常反而比定级严?

回答反了,好尴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9 10: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ISO14644-2015里面有这张药典的取样数量表格,注明是待分级的各洁净室或洁净区的取样点数按照这个表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8 07: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