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注册申请人问:我们已收到国家局药审中心关于药品注册申请现场核查通知,但是在核查中心网站“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 中并未找到该核查任务,无法进行核查品种信息填报,请问是什么原因?
核查中心答:核查中心在接到药审中心启动并转交的核查任务后,需先对相关资料(包括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进行核对和确认。如发生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不同步、核查资料存在问题等情况,核查中心需进一步与药审中心沟通交流,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即在“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中为申请人开通填报、查询等功能。
2.药品注册申请人问:药审中心药品注册申请现场核查通知与核查中心药品注册申请现场核查通知是一样的吗?
核查中心答:药审中心基于审评情况认为需要启动现场核查任务后,会向药品注册申请人发出药品注册申请现场核查通知,主要目的是告知注册申请人其申报的药品注册申请已将启动核查任务;核查中心药品注册申请现场核查通知是核查中心在执行药品注册申请现场核查任务前,向申请人发送的通知性文件,主要目的是告知申请人现场核查的时间、相关要求等。“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所展示的通知为核查中心注册现场核查通知。
3.药品注册申请人问:为什么在“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公告的药品注册申请核查任务,信息填报有的要求药品注册申请人填写《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电子申请表》、而有的却要求填写《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确认表》?
核查中心答: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 第46号)相关规定,核查中心调整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后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任务的信息填报要求。2020年7月1日之前受理的品种,填报《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电子申请表》;2020年7月1日之后受理的品种,填报《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确认表》。系统会根据受理时间,自动提供相应的表格,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填报即可。
药品注册申请人在线确认“待核查品种信息”常见问题解答(二)
发布时间:2021-02-18
1.问: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以后要收费吗?需要U盾之类的吗?正式启用后药审中心的申请人之窗以后会取消吗?
答:我中心的“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平台是服务注册申请人,相互间加强沟通交流的重要工作平台,使用不收费,今后也不考虑收费。
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未来是否启用Ukey,以提高网络平台的安全性。相关工作思路确定后,会及时通知广大注册申请人。药审中心的申请人之窗与核查中心的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是相互独立的平台,平台使用互不影响。随着相关工作的逐步融合和IT技术的成熟,我们希望推进登陆密码的共用。
2.问: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是否适用于GCP核查?
答:近两年,核查中心不断加大注册核查任务电子数据的整合加工,目前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已可以支持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化学仿制药注射剂注册生产现场核查、一致性评价研制/生产现场核查、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数据核查、药理毒理注册核查任务数据的查询。
3.问:以后受理品种后还需要在药审中心的申请人之窗提交相关资料吗?
答:因两个平台的隶属单位不同,用途和功能等也不相同。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分别按照药审中心及核查中心的要求提交供审评或核查使用的资料。
4.问:请问通过文件交互栏目下附件上传通道上传的文件是否有大小限制?如有,最大文件容量是多少?
答:上传文件数量不能超过20个,每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M。
5.问:2020年7月1日前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是否需要在“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填写并上传《药品注册核查信息汇总表》?
答:2020年7月1日前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只需填报申请表,不需提交核查信息汇总表。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会根据受理日期自动提供不同类型的填报表格,申请人只需根据提示填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