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30|回复: 0
收起左侧

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四批)公示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21-10-27 18: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为加强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要求和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方案》(赣药监药注[2021]26号)、《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赣药监药注[2021]28号)安排,我局已组织完成第四批27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拟定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内容有异议,请将反馈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江西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如需修改方法或调整限值,应提供相关验证材料,同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期满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袁桂平  赖章婷
联系电话:0791-88158025
电子邮箱:lzting8321@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编:330029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9 18: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