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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收录了8965种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化妆品已使用原料及其使用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化妆品原料管理,为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指导。新修订《目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目录》包含8972个原料序号,实际收录了8965种原料,新增189种原料,规范517种原料名称信息。例如,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未收载于《目录》的112种限用组分、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和染发剂增补至新修订《目录》中。同时,新修订《目录》根据《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与手册》《中国药典》《中国植物志》等, 修改和规范了一批原料的中文/英文/INCI名称。对于相同的原料名称及无使用历史且来源不清的原料,新修订《目录》予以删除。 添加原料最高历史使用量信息是业界对于新修订《目录》的关注重点。在新修订《目录》中, 7278种原料添加了最高历史使用量或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相关规定,除申请注册的化妆品外,备案化妆品要需提交全品种信息,其中包括化妆品安全评价相关资料。新修订《目录》增加了最高历史使用量信息,为行业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了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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