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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校准] 关于温度修正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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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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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下,反应釜温度计校准误差最大为-0.6℃,工艺上要求在(80-85)℃反应,操作人员是在80.6℃/85.6℃开始记录还是直接按仪表示值记录。使用部门提供不了他们误差接受标准,所以我们文件规定的是最大误差符合检定规程最大允许误差即为合格。但是被审计质疑需要加修正值使用,这种情况如何解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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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昨天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审计的 ,第三方,自己公司,还是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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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昨天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始记录,所见即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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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显示多少就写多少,你们做验证的时候不评估最差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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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审计的质疑  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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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按显示值不就不是原始数据了么,看见什么就写什么,就算有问题也是后续处理跟你一开始记录没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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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啥记录啥,最多后面再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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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写显示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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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1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25-9-28 12:25
哪里审计的 ,第三方,自己公司,还是 监管?

药监局提出的,所以我觉得比较离谱,一般来说符合最大允许误差直接按示值使用啊,不然超市称食品,或者加油站加油,还加了修正值结算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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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1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macihang 发表于 2025-9-28 13:28
显示多少就写多少,你们做验证的时候不评估最差条件吗

使用部门提了个耐受度,比如这个反应我温度偏离±1℃内对产品没有影响,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的接受标准啊,但是具体数值他们提供不出来,所以我们接受标准就按检定规程的最大允许误差来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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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1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m4d9yhly 发表于 2025-9-28 15:43
你不按显示值不就不是原始数据了么,看见什么就写什么,就算有问题也是后续处理跟你一开始记录没关系啊

我觉得他应该是这个意思,比如我上述提到的要求在(80-85)℃反应30min,我显示值在80℃时实际上没有达到保温反应温度,最后真实的反应时间应该是小于30mi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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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1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wj911218 发表于 2025-9-29 10:25
使用部门提了个耐受度,比如这个反应我温度偏离±1℃内对产品没有影响,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的接受标准啊, ...

需要严禁的话你们可以这样,要求80.0~85.0℃,你的温度计温差最大值0.6℃。没办法提供误差允许数据的话,就要求生产控制在80.6~84.4℃内。谁还能给你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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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9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wj911218 发表于 2025-9-29 10:22
药监局提出的,所以我觉得比较离谱,一般来说符合最大允许误差直接按示值使用啊,不然超市称食品,或者加 ...

你本科学啥的

客观说 ,你说的对,毕竟 检查方也不知道 自己说了啥, 只是 检查方被检查培训讲师灌输的 ,要这么 要求。

然后,我需要知道你学啥的。

毕竟 你不学 工程学,不理解 多远参数函式,那就 不理解 人家要求的 所谓“温度合理区间,含 温度漂移不确定度”

总之 ,,你对,老师对,讲师对,领导对,都对。。。。只是 你们知识范围交集是 “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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