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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 新规悬浮粒子、沉降菌测试点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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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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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GB悬浮粒子和沉降菌变化太多了?
1、采样点数目,新规没有规定级别,就是所有级别的洁净区都是一样的采样点数吗?
2、采样点数目,新规没有要求1个点数要测几次,可以理解就测1次吗?规定至少采样点数目就是测的次数吗?
3、沉降菌的采样点数目就是培养皿放的数量吗?
4、那请问判断结果还是参照之前的吗?
5、沉降菌的培养皿放置位置也没有要求,可以随意吗?
请问哪位大师可以解读一下。很困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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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 采样点数目:新规未明确规定级别,所有级别的洁净区应采用相同的采样点数。

2. 单次采样次数:新规取消了对每个采样点需测几次的限制,可以理解为只需测1次。规定至少采样点数目即为测的次数。

3. 沉降菌的采样点数目:沉降菌的采样点数目与培养皿放置数量一致,即每个采样点放置一个培养皿。

4. 判断结果:判断结果仍参照之前的标准进行评估,但具体计算和评定方法有所调整。

5. 培养皿放置位置:沉降菌的培养皿放置位置没有具体要求,但建议放置在洁净区的代表性位置,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总的来说,新规对悬浮粒子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较大调整,包括采样点数目、采样次数以及计算与评定方法等方面的变化。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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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也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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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大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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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鼠 发表于 2025-11-7 12:20
1. 采样点数目:新规未明确规定级别,所有级别的洁净区应采用相同的采样点数。

2. 单次采样次数:新规取消 ...

谢谢大师的回复,内容回复的精准明了。
还可以请问一下,这个计算和评定方法的变化点是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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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蹲蹲大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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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规定了最少点位,点位位置由风险评估决定,结果判断依据中国药典、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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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8251893337 发表于 2025-11-7 15:19
只规定了最少点位,点位位置由风险评估决定,结果判断依据中国药典、GMP

好的,谢谢。判断依据药典就是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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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1、采样点数与级别无关,采样体积与级别有关
2、采样数量需通过风险评估得出具体的采样位置和数量,这里提示,按照风险评估的角度出发,那么现在静态和动态的选点位置不能完全相同
3、不是,按照更新的16294,动态需模拟实际的生产时限,所以生产时限超出4小时的需更换平皿
4、判定结果没有变化,可参照药典执行
5、沉降菌的摆放位置也需评估得出,风险评估可与粒子和浮游菌合并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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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国标的核心思路是 “按面积算点数,按风险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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