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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什么是企业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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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的[size=21.3333px]企业负责人担任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担任其他企业的[size=21.3333px]法定代表人,可能不满足“全职人员”的规定。

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要求: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二节 关键人员  第二十条 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  持有人(包括药品生产企业)企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生产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应为企业全职人员,并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咨询的问题是:
1、其中“全职人员”如何判断?企业负责人同时担任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哪些资料证明是全是人员?
2、关于药品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同时担任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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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沙发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夷吾15 于 2025-12-9 10:01 编辑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公司缴纳社保,查是否全职就是查社保缴纳记录法人不要求全职,可以当很多个公司的法人,但是只能是一个公司的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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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板凳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夷吾15 发表于 2025-12-9 10:00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公司缴纳社保,查是否全职就是查社保缴纳记录

如果是退休人员,没有社保记录,就不算全职了?

点评

退休返聘的肯定不是全职人员啊,返聘的只能算是挂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7 天前
退休返聘这个可以问一下药监,我遇到过退休返聘当主要负责人的,但是不知道怎么评估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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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地板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wzzz2008 发表于 2025-12-9 10:01
如果是退休人员,没有社保记录,就不算全职了?

退休返聘这个可以问一下药监,我遇到过退休返聘当主要负责人的,但是不知道怎么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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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5#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是否全职人员,不看单一的某一项指标。
全职和兼职,主要看,这个人对这个工作的融入度。
比如,重大决策,日常管理,是否都参与了,在这份工作上的实际工作时长,是否能满足处理掉这个岗位应该承担的工作内容。
一般情况下,除非检查时这个人对这个岗位的很多情况都不了解不熟悉,否则不会就这一条提出缺陷。
当然,劳动合同,肯定是要有的,工作报酬的支付,是不是定时、定数,也是重要参考,工作时长和日常工作的参与度,也是很关键的指标。
社保,当然也可以作为辅助判定依据,但绝不是唯一标准——有些挂证的职业药师,就是给交社保的,但实际不去上班,只在检查时临时出现一下,发现了照样可以认定为非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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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6#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职人员"是指那些在企业中担任关键岗位的人员,并需满足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判断“全职人员”的标准通常包括:

1. 劳动合同: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需要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其为企业的全职员工。

2. 工作职责:这些人员应主要负责企业的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不能同时在其他企业兼职或从事与本企业业务相冲突的工作。

3. 工作时间:全职人员应保证大部分时间在企业工作,而不是在其他企业或机构兼职。

4. 工资和福利:全职人员应享受企业提供的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关于企业负责人同时担任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虽然他们可能不直接参与日常的生产和管理活动,但仍需符合“全职人员”的规定,即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保证足够的工作时间,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此外,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以证明其为企业的全职人员。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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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7#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wzzz2008 发表于 2025-12-9 10:01
如果是退休人员,没有社保记录,就不算全职了?

退休返聘的肯定不是全职人员啊,返聘的只能算是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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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8#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蹲个后续学习一下。
我们是器械公司,新的器械GMP要求主要的几个负责人都是全职人员,那退休的人员是不是都得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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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9#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1.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的职务,如果在公司任职,也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2.全职人员:全职劳动合同是必须的,社保缴纳记录/考勤记录/工作事项记录等作为履职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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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7 天前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夷吾15 发表于 2025-12-9 10:00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公司缴纳社保,查是否全职就是查社保缴纳记录法人不要求全职,可以当很多个公司的 ...

疑问就在这里,那这个还算全职吗?

点评

打电话问你们药监局,他们认可就算,不认可就得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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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1#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麦芽1 发表于 2025-12-9 14:05
疑问就在这里,那这个还算全职吗?

打电话问你们药监局,他们认可就算,不认可就得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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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2#
发表于 7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企业负责人不一定是法人,可以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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