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87|回复: 10
收起左侧

[其他] 关于菌落平均值的疑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jpg 如图,对于两个平皿的均值算出来是有小数点的,比如196.5,需要进一位成为197吗?目前碰到的2家公司的做法都是需要进一位,理由是菌落数只有整数,所以只要小数点后有>0的数字,都要进一位;但个人始终认为平均值只是作为计算中间过程的一个值,可以允许小数点存在,应该在最后一步再进行四舍五入或取整。大家怎么看?

点评

你这记录,培养箱不记校验期,培养基不记录效期,培养时间不精确到分钟,结果判定才应该修约到个位数(标准是50-300%),BI计数的回收率一般啊,方法是不是有点问题  发表于 昨天 15: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是化学思维,比较严谨,不能说不对,只是是否有必要的问题
对于微生物来说一个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可以这么定,正常情况下就是四舍五入进位到个位,当处于临界值判断结果时,中间计算过程不允许修约,这样就规避了你的风险,也满足了大家进位的需求

点评

哈哈哈,专业;我也是入职这家公司不久,这个记录确实有点简单了。 至于回收率是按药典方法来的,还算正常,COA上的是2.6  发表于 昨天 17: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看你们文件是怎么规定,如果你们文件是这样规定的这样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昨天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必要做这么多个的稀释系别吗?-6次方已经不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Mr●小肚子♂ 发表于 2026-1-13 15:26
你这是化学思维,比较严谨,不能说不对,只是是否有必要的问题
对于微生物来说一个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可 ...

不接近临界值采用进一法,接近临界值又不允许修约,这听上去有点麻烦,不统一。
其次两种方法计算结果其实差距挺大的,特别是涉及到倍数稀释的情况;(例如擦拭法测手部微生物,用的是10ml的生理盐水管,取1ml倾注;平均值的结果还需要×10;结果就相差5了)
我在想有没有什么法规层面上对此有所规定

点评

微生物这块是没有这么细的要求的,或者你按数据一次修约成,或者中间的计算要比结果多保留一位的药典要求来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 小时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然星期三 发表于 2026-1-13 16:31
有必要做这么多个的稀释系别吗?-6次方已经不准了

确实,一般来说-4,-5就够了;不过计算的时候只会取结果在30~300的梯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见猫骨头 发表于 2026-1-13 15:56
主要看你们文件是怎么规定,如果你们文件是这样规定的这样就可以

文件当然是没有规定,所以想问下大家有没有什么法规对这个有规定

点评

那一般情况下是四舍五入,你们修订文件的时候可以把数据修约写进入,这样有出处,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 小时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操纵风雨 发表于 2026-1-13 17:25
不接近临界值采用进一法,接近临界值又不允许修约,这听上去有点麻烦,不统一。
其次两种方法计算结果其 ...

微生物这块是没有这么细的要求的,或者你按数据一次修约成,或者中间的计算要比结果多保留一位的药典要求来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操纵风雨 发表于 2026-1-13 17:34
文件当然是没有规定,所以想问下大家有没有什么法规对这个有规定

那一般情况下是四舍五入,你们修订文件的时候可以把数据修约写进入,这样有出处,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1-14 09: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