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44|回复: 17
收起左侧

商业化首批是否要委托检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如题,我们作为新工厂,第一个制剂品种拿到了GMP符合性检查公告,需要进行上市放行,GSP公司要求首个商业化批次需要委托省局进行全检,想问一下老师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源于哪个法规?
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首营资料要的

点评

谢谢老师,那这个和我GMP放行是不冲突的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 天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那这个和我GMP放行是不冲突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hanmei2008111 发表于 2026-3-9 10:44
谢谢老师,那这个和我GMP放行是不冲突的吧

不冲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注册证上有相应的要求,GSP公司的要求是无理的。

点评

GSP也是自己家的,应该没有不合理这一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前天 15: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GSP 对首营的要求里 首次购进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 没提省局检验。你们之间其他协议或者合同有此要求吗?

点评

刚开始买,没什么特别的规定,都是一个集团下的公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前天 15: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招投标的才用得上省检报告。如果是普通GSP公司,确实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不卖给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具自己公司盖章版的合格出厂检验报告就行。GMP---GSP---医院脱节会导致许多不必要的投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并没有规定,GSP有点小题大作了,企业的自检COA即可

点评

感谢老师回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前天 15: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省局:你们有毛病吧

点评

省局表示有钱赚也不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前天 15: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classicboy 发表于 2026-3-9 10:49
除非注册证上有相应的要求,GSP公司的要求是无理的。

GSP也是自己家的,应该没有不合理这一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万俟冰雪儿 发表于 2026-3-9 11:02
GSP 对首营的要求里 首次购进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 没提省局检验。你们之间其他协议或者合同有此要 ...

刚开始买,没什么特别的规定,都是一个集团下的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xkdlzg 发表于 2026-3-9 16:28
这个并没有规定,GSP有点小题大作了,企业的自检COA即可

感谢老师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角落里的QA 发表于 2026-3-10 14:38
省局:你们有毛病吧

省局表示有钱赚也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前天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hanmei2008111 发表于 2026-3-11 15:37
省局表示有钱赚也不错

省局忙的过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注册检验批次的检验报告就行,中检院或省院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3-13 08: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