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大呆子
收起左侧

实施质量受权人后的组织架构图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1-7-12 08: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7-12 10: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到位。7个部门5个副总是不是有点奢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徒
发表于 2011-7-21 11: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2 09: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有经过GMP认证的机构图,先看看你们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7-22 14: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怎么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7-23 08: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7-25 10: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whzg 发表于 2011-7-12 10:29
理解到位。7个部门5个副总是不是有点奢侈

质量受权人兼副总经理所在位置是对的,但如果质量受权人与质量副总不兼任时,应在的位置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7-25 14: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产品放行就由图里的副总一人签字决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8 13:3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比较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7-28 13: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看看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7-28 14: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7-30 15: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万如此结构图怎能通过认证,连GMP要求的最起码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都没标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9: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binlu521 发表于 2011-7-30 15:26
老万如此结构图怎能通过认证,连GMP要求的最起码的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都没标明!

原来这才是你的绝招哦

我们参加认证十几次了,都顺利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7-30 19: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1-7-30 19:02
原来这才是你的绝招哦

我们参加认证十几次了,都顺利通过

可见你们药监局的水平,哎真苦了那些个进去的局长了,都被你们害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1-7-30 19:32:18 | 显示全部楼层
binlu521 发表于 2011-7-30 19:31
可见你们药监局的水平,哎真苦了那些个进去的局长了,都被你们害的!

那就建议国家专家库都从你们公司抽调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1-8-1 09: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为学习新版GMP的结构图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rar

80.42 KB, 下载次数: 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1-8-1 10: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拿这个出来了,老万,你咋还这样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5 14:3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来学习学习下,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8 00: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什么状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1-8-12 17: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2-9 22: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