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392|回复: 18
收起左侧

[设施设备] 温州第十五问:口服固体制剂与无菌制剂 公用一个纯化水罐是否可以?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复制链接]
宗师
发表于 2013-5-13 07: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口服固体制剂与无菌制剂 公用一个纯化水罐是否可以?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3 08: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5-13 08: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可以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3 08: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服最终用的是纯化水,无菌制剂里面,大部分最后用的是注射用水。
所以我认为应该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3 08: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问题吧,纯化水系统没问题就不会存在交叉污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5-13 08: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存在交叉污染,那设计就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3 08: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共用一个罐,循环管路太长,用水也不好控制。使用级别也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3 09: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3 09: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的,无论什么剂型用纯化水,纯化水的标准只有一个,必须纯化水的系统及检验符合要求就行。如果说是存在污染,那就是设计上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5-13 09: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2-304陈勇军 发表于 2013-5-13 08:21
口服最终用的是纯化水,无菌制剂里面,大部分最后用的是注射用水。
所以我认为应该可以。

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3 09: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驱毒高手 发表于 2013-5-13 09:31
水平这么低,你搞没有搞过生产,这两个机型的生产安排能一致吗?建议你闭嘴,不要发一些低级的帖子。

你好像跟LZ有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3 09: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驱毒高手 发表于 2013-5-13 09:31
水平这么低,你搞没有搞过生产,这两个机型的生产安排能一致吗?建议你闭嘴,不要发一些低级的帖子。

这么犀利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5-13 09: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口服固体制剂与无菌制剂 公用一个纯化水罐是否可以?是否存在污染问题?
为什么不可以,怎么会有污染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3 09: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觉得觉得就算考虑也是成本方面考虑,其他方面应该没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3 10: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羽 发表于 2013-5-13 09:54
总觉得觉得就算考虑也是成本方面考虑,其他方面应该没问题。

纯化水只有一个标准,对水罐·也只有一个清洗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5-13 11: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污染:主要是人的思想被GMP 弄糊涂了。理不清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5-14 11: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制水可以用一台机器,但二级纯化水储罐要分开。这是上次我们GMP检查员提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2 14: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6-2 16: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还是分开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3-29 04: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