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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从“保姆”到“警察”:乙肝疫苗事件折射的监管理念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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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5 22:2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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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姆”到“警察”:乙肝疫苗事件折射的监管理念转型


1月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针对乙肝疫苗的新闻发布会。如何看待此次事件中的政府监管?


胡颖廉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食品药品监管研究学者)

1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对2批次康泰乙肝疫苗进行了前期检验,未发现在生产和质量控制中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消息传来,各界反应不一,有质疑和旁观,当然也有赞扬和期许。笔者无意分析其中的技术细节,这本应是科学家的工作。但事件折射的监管理念转型,却值得我们深思。

人们关注食药总局对乙肝疫苗的态度,说到底是在关注监管者与企业关系。

有人怀疑前期检查结论,其实也就是怀疑政府是否护着企业的短。我们来回顾一番历史,药品监管部门进入公众视野,大抵是从2006年“齐二药”事件开始的(点击“阅读原文”,关注南方周末“齐二药”事件相关报道《不是有意售假药,医院也该担责任?》)。或许是因为当时几起药品安全事件与药监腐败案件在时间上偶合,人们一说到药品安全,第一反应通常是监管部门责任。

与之相关的是,药监部门在计划体制的惯性下对企业发展投以较大关切,希冀通过产业发展解决产品质量问题。这样就出现一个有趣循环,但凡出现药害事件,药监部门就承受巨大舆论压力,为了回应公众诉求其不得不更多地介入企业微观生产经营,而不是从制度层面提升监管能力。在外界看来,监管部门与企业越走越近,监管者角色异化为企业的“保姆”,其发放的许可证成为企业产品质量的保证书,其派出的驻厂监督员成为企业的产品质监员,其监督抽检合格率成为企业产品合格率的背书。于是,药监部门在经历了数次药品安全事件后,成为众矢之的。

在理想状态下,监管部门应当扮演“警察”角色,其职责是维护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换言之,监管部门与企业不应截然对立的,也不能融为一体,共同致力于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企业没有天生的好或恶之分,监管部门不需要为企业的错误背书,更不是去袒护谁,只需要关注其行为和相关的产品质量,奖优罚劣。

在新闻通气会末了,食药总局李国庆司长说了一句话:“监管部门检查结论只是对事实的认定,而不是对任何企业的担保。任何一个企业,明天出了问题的时候,我们会严格依法处理,绝不手软。”我想这恐怕就是监管理念和角色的转变:从过去与企业捆绑在一起的“保姆”,蜕变成独立权威的“警察”。

我在一周前的一篇评论中说过,乙肝疫苗事件可以转化为良性危机。现在看来,事件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有几个方面值得警惕。

首先是来自疾控部门的数据,10省乙肝疫苗接种率下滑30%,如果这种恐慌延续,对公共卫生而言将是灾难。其次,我们的监管部门不论在技术上还是决策上都不够自主,所以需要找世界卫生组织来撑腰,这不是一个大国应有的气魄。此外,监管部门必须提升突发公共事件面前的风险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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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6 00: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10省乙肝疫苗接种率下滑30%,如果这种恐慌延续,对公共卫生而言将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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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6 09: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疫苗事件比较集中,公众对疫苗产生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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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6 09: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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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6 0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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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6 14: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各种监管不利,除了那什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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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6 14: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10省乙肝疫苗接种率下滑30%,如果这种恐慌延续,对公共卫生而言将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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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6 14: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保姆”到“警察”:乙肝疫苗事件折射的监管理念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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