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32|回复: 9
收起左侧

[药界资讯] 三聚氰胺死灰复燃-无良商人铤而走险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8-5 09: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CFDA

广东依法查处潮州市博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三聚氰胺酸奶片糖果案件
2014年08月01日 发布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广东省公安厅查获了潮州市博大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酸奶片糖果案件,所有涉案问题产品全部得到有效控制,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2014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时,检出潮州市博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片糖果中三聚氰胺超标,立即部署广东省局对涉案企业及产品流向进行调查,并将此案列为总局重点督办案件。
  经查,潮州市博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奶片糖为糖果制品,不是奶制品。现场查获的成品、半成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均超标。经最终确认,糖果中三聚氰胺来自原料植物脂末。植物脂末是以精致植物油或氢化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的产品。鉴于此案涉嫌犯罪,广东省局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调查,此批植物脂末经山东、河北、广东等多地经销商层层销售,最终销售给潮州市博大食品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博大公司作出吊销许可等行政处罚,查扣问题产品成品12.05吨,半成品13.5吨,同时责令企业召回全部问题产品。目前,市场已无涉案酸奶片糖果。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并批捕,犯罪嫌疑人将被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8-5 09: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罚的这些人内裤都穿不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5 09: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身试法,作死的节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8-5 09: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抓了,就从工艺上查起,到底是加了什么变成三聚氰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8-5 09: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幻影 发表于 2014-8-5 09:25
既然抓了,就从工艺上查起,到底是加了什么变成三聚氰胺的。

木用啊,三聚氰胺再往前是化工厂,超出了CFDA的监管范围了

点评

抓一批,杀一批吧。间接下毒啊,危害公共安全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5 09: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8-5 09: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漫长黑暗 发表于 2014-8-5 09:30
木用啊,三聚氰胺再往前是化工厂,超出了CFDA的监管范围了

抓一批,杀一批吧。间接下毒啊,危害公共安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8-5 09: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不同场合不止一次说过,三聚氰胺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就用,也许更靠前。就是三鹿奶粉事件的过程中也在小剂量的使用,事件过后就又恢复了。我们县是河北奶源大县,每家奶农都在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8-5 09: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抓一个枪毙一个,还搞什么减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8-5 10: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墨石 发表于 2014-8-5 09:43
在不同场合不止一次说过,三聚氰胺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就用,也许更靠前。就是三鹿奶粉事件的过程中也在小剂量 ...

只能说地方当年强势放过三鹿错过了一次行业整顿机会

点评

根本没办法整顿,都是散户,除非检测手段很灵敏便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5 10: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8-5 10: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漫长黑暗 发表于 2014-8-5 10:11
只能说地方当年强势放过三鹿错过了一次行业整顿机会

根本没办法整顿,都是散户,除非检测手段很灵敏便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4-10 10: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