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423|回复: 14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软管标识检查需要有记录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4 09: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周莎168 于 2014-10-14 09:22 编辑

软管标识掉了,需要增加软管清洗、使用前的标识检查,请问需要增加记录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4 09: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部分如果包含在工前的清场合格证中,可以不记录,要是不包含则可以将清洁的标示贴到记录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0-14 09: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刻字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0-14 09: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增加记录,可以修订现有的检查记录增加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0-14 09: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来料不良,挑选使用么?
这个不用记录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0-14 09: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14: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周莎168 于 2014-10-14 14:45 编辑
yuansoul 发表于 2014-10-14 09:28
直接刻字吧

这个建议好,就不需要检查有没掉了;但是俺们的软管多为铁丝内衬塑料透明软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14: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575231000 发表于 2014-10-14 09:31
不用增加记录,可以修订现有的检查记录增加内容

嗯,这个新建车间管理文件不健全,新起草了软管的管理文件,制订了软管的检查记录(使用前检查:是否已至更换期限、标识是否齐全、清洁状况;清洁后检查:是否已至更换期限、标识是否齐全、清洁状况)。这样整改也涵盖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14: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觉得也不需要检查记录,认为:更换管道的标识方式(整改预防),增加日常检查。
偶部门的领导认为需要,没办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15 08: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接物料管道,有消毒。如果是用来清场的就没必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08: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欢乐乐 发表于 2014-10-15 08:15
如果接物料管道,有消毒。如果是用来清场的就没必要了

原料软管,用来加入原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0-15 15:4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药液灌装有一小节用软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22 10: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半透明,铂金硫化软管;稳定性好的铂金硫化硅胶软管在我们的经过认证Class1000的洁净室中生产出来,适合制药、生物化工、化妆品、和食品加工的应用。APST硅胶软管经过了大量物理、化学和生物检测,达到USP Class VI、FDA CFR 177.2600、ISO 10993, NSF 51、欧洲药典 3.1.9和3A的标准。符合食品级软管和卫生级软管的规范。APST非强化硅胶软管不能用于身体移植、持续的蒸汽和高压力应用中
可以联系我 QQ:349361883   电话:1872150595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5 11: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现在用的软管还是外层金属内衬特氟龙的吗?
12.jpg
14.jpg
1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7-24 12: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1-2 18: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