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970|回复: 14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如何进行检验方法确认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 09: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专家,帮辅导一下检验方法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11 09: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和你问:丢球人,怎么才能赚钱?  一样,没法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 10: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看要求,打打基础,还容易一些。论坛里很多关于分析方法验证的资料、培训。搜索一下吧,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 13: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样了,您的问题解决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 14: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好回答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1 14: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附录有指导原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11 20: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法确认
适用于:物料和产品中不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方法以及药典方法和其他已验证的法定标准。通过方法确认来证明方法在本实验室条件下的适用性。
对于方法确认,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方式一:由两名检验人员分别独立对同一批产品进行检验(如可能,使用不同的仪器),比较两人的检测结果来证明方法在本实验室(人员、分析仪器、试剂等)的适用性。
方式二:根据验证的目 的和评估结果选择相关项目进行确认;详情请学习药典附录有指导原则及新版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管理(142页-143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11 20: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有必要可以进行一次专题的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24 17: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11 20:04
方法确认
适用于:物料和产品中不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方法以及药典方法和其他已验证的法定标准。通过方法确 ...

回答的真清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7-24 19: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马-QC 发表于 2015-7-24 17:47
回答的真清楚!

公司或部门若对新人培训不到位,新人会很迷茫

点评

对于药典上的检验方法,一般都做哪些项目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17 18:3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17 18: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7-24 19:38
公司或部门若对新人培训不到位,新人会很迷茫

对于药典上的检验方法,一般都做哪些项目呢重复性,精密度,线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18 00: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nunqing 发表于 2015-12-17 18:36
对于药典上的检验方法,一般都做哪些项目呢重复性,精密度,线性...?

参考指导原则,结合自己产品情况

点评

GMP指南上也有建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20 19: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0 19: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5-12-18 00:49
参考指导原则,结合自己产品情况

GMP指南上也有建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21 00: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nunqing 发表于 2015-12-20 19:07
GMP指南上也有建议

对指南不熟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2 14: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29 17:0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