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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烈日灼心!药价放开后广东招标哪里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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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14: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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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废止《关于白蚁防治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5〕3714号)价格政策文件的通知中,传递着一条重要信息,那就是正式取消出厂价报备。

    而前不久,广东省发改委、省卫计委联合发文,取消广东省政府定价,一并下发了关于废止《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价格三控管理政策工作的通知》文件。那么,广东省政府定价取消后,广东招标是否会有哪些变化?一家之言,臆断揣测如下。

    1、短期内仍要关注出厂价备案相关政策

    众所周知,广东省的药品价格工作开展在全国闻名。2010年7月,广东省物价局就以粤价〔2010〕147号文的形式,对广东境内尚未定价的国家医保新增药品及部分已定价药品(98个品种,70家药企)以及涉及以上70家生产企业的部分政府定价的药品品种开展了出厂价调查。同年8月,微信公众号:中国医药招商,广东省物价局实行了对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改革力度之强,措施之果断,就从现在来看,仍属于较为超前的做法。

    如果单纯依据此次广东省一系列文件精神,出厂价备案的取消确是大势所趋。很重要的一点是,广东出厂价备案的依据是三个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发改价格〔2010〕429号)、《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粤价〔2011〕213号)和《广东省第二批新增政府最高限价管理药品目录》(粤价〔2012〕13号)。

    但是,虽然广东发改委废止了出厂价备案的标志性文件(粤价函〔2012〕308号),但从目前由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领衔的现行招标方案中来看,出厂价报备仍是参与药品交易的必备要件,而笔者从众多药企招标同仁了解到,至少截止目前,2014年的出厂价报备案还在正常进行。

    因此,从招标方案角度解读来看,广东省一天没有出台新的招标正式文件或者发布涉及药品交易相关联的出厂价补充通知,那么,建议各位投标同仁,还是要在短期范围内,对广东出厂价报备的相关政策信息给予一定的连续关注,而不是弃之不理或者早下定论,招标政策风云莫测,谨慎为先还是有好处的。

    2、取消政府定价后质量分层如何划分?

    在广东正式下发取消政府定价文件后,目前正在执行的广东招标方案中,质量将如何分层。

    现行方案中,非基药部分,单独定价的品种可以选择基药还是非基药交易,不过“选择参加基本药物交易将视为普通GMP层次品种”。而在非基药方案中,除低价药品和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以外的医保目录品种,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按质量层次、剂型、含量规格分组。基药方案中,则不分质量层次。

    在70号文公布后,通过部分省份正式公布的招标方案,不难看出质量分层有以下趋势,那就是保护期内化合物专利药品、监测期内一类新药、过保护期化合物专利药品、保护期内组合物专利、天然物提取物专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药品在一组的可能性较大,而常规进口药品、新版GMP药品在一组的可能性较大。

    而在今年二季度初,据当时微友分析,广东招标下一步质量分层主要按化合物专利及其他分成两个层次,另讨论增加过期专利或欧盟、美国认证且连续两年出口欧盟或美国达1000万人民币的品种以及国家保密的品种或处方、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当然,在新形势下,招标分层也有让人看不懂的,比如福建。在福建方案(新一轮)中,福建的质量层次犹如“神龙遁首”,见头不见尾,质量层次划分至今令人众说纷纭。

    3、调价基本将成为奢求

    根据广东现行基药招标方案,如政府最高零售价调高,按价格主管部门最新物价文件与前一份物价文件最高零售价的调整比例上调入市价,原交易价格保持不变。如政府最高零售价调低,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低于入市价的,调低入市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低于交易价的,调低交易价。

    同样,在前不久电梯降价如火如荼的浙江二批,也曾经出台过类似文件,即属于政府定价药品,在浙江省上轮中标价后因国家或浙江物价调整的,但在线交易价格未予以调整的,按同比例重新计算在线交易价格,但降幅不变。

    但上述一切均发生在政府最高零售价格废止文件出台之前,现在,随着政府最高零售价格的废止,如果想再提高中标价,基本上就是一种奢求。这种风向,其实早在去年11月广东最新发布的招标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就能够看出端倪,政府定价部门参与度的逐渐消隐,价格制定主体的转移,均释放了这样一种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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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8-31 17: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仍由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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