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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洁 于 2015-12-31 15:44 编辑
昨天国家总局发布了2015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企业将不能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新版GSP从2013年6月1日[(原卫生部90号令)15年6月25日90号令已作废,改为13号文件)实施之后,截止到目前已经过了两年半时间了,相信大部分企业也顺利通过新版GSP认证,至于没能过新版认证的企业也只占一小部分而已,在2015年间,广东省总共吊销了54家药品经营企业,可以说走在全国的前列,相信2016年省局会加大监管力度,企业想要持久经营,必须围绕要求执行,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这一份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企业停止经营的公告(2015年第284号)
2015年12月30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有关要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的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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