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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药品管理法修正案》未明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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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10-25 12: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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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25 15: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伦理委员会那个问题就是法律的外行话了,“委员会”这种东西是外来货,中国人就搞不清楚它的法律地位,不存在谁来“监管”伦理委员会的事,对一个临床项目来说,伦理委员会就是最高监管,出了问题追究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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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10-25 12: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管理法是总纲,需要很多规范、管理办法等去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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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25 13: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越来越严格了。老话说得好,惧法朝朝乐,欺公日日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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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0-25 14: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MAH和质量受权人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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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10-25 19: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条件要求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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