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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用药] 过期药品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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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8-8-16 09: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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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回收处置难题
    ——过期药品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 孙建新  徐慧               

    药品有效期是衡量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指标,过期药品存在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其规范管理应当受到全社会关注。

    尝试:设置回收点

    基于过期药品的潜在危害,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曾先后出台了多项关于家庭过期药品管理的尝试举措,涉及统一回收、保管、销毁等多个环节,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实施定点回收。该局制定出台了《湖州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三县两区范围内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257个,基本实现所有街道、乡镇全覆盖,有的甚至覆盖到村(社区)。这些过期药品回收点均属于公益性质,多设在“涉药”单位,如药店和各级医疗机构等。

    二是开展广泛宣传。该局灵活运用宣传方式,如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用药月”等活动载体,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积极利用本地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QQ群等,普及过期药品的危害等相关知识。不定期组织药学志愿者深入社区,上门入户协助居民清理家庭小药箱,讲解药品保管小常识,并回收过期药品。

    三是统一集中处置。各回收点收集的家庭过期药品,随同回收清单定期上缴当地县区药品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对这些过期药品进行暂时集中保管,并定期统一销毁。

    难题:后续处置难

    梳理发现,盲目就医配药和不良用药习惯是导致家庭过期药品产生的主要原因。

    首先,盲目就医配药导致药品过剩。随着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小病小痛寻求医疗帮助的情况增多,但在就医配药过程中,多数患者缺乏药品基本常识,对家中备用药品情况不了解,就诊时无法准确描述同类可替代药品,导致医疗机构重复配药;医疗机构部分处方审核人员未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默许大处方配药;随着社保的普及,一部分人抱有“医保不刷白不刷”的心态,盲目要求配备各类常用药品。

    其次,不良用药习惯导致药品过期。由于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意识普遍不强,不少人喜欢凭经验买药用药;有些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或药师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非理性购药的行为,未能及时有效劝导和开展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患者不遵守医嘱用药,肆意自行停药或改换其他药物;一些药品整盒、整瓶包装出售,只服用一次或几次便被“束之高阁”等。

    不容忽视的是,过期药品的回收和处置也正成为难题。《药品管理法》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定性为“劣药”,并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药,但对过期药品的回收责任主体却没有明确。以湖州市为例,虽然有统一定点回收举措,但并不是强制性的,缺乏普遍约束力,只能取决于公众的自觉性。在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的初期,湖州市市场监管局曾通过公益出资的形式开展了一段时间有偿回收活动,短期成效较明显。不过随着有偿举措的取消,群众的积极性也就降了下来,加上多数人对过期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认为回收无任何补偿还要投放到指定点太麻烦,导致部分回收点形同虚设。

    另外,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家庭过期药品如果分类收集,除收集过程可以豁免外,其他过程仍需按危险废物管理。一旦作为危废管理,后续处置就涉及专业资质问题。目前,湖州仅有一家企业具备该资质。虽然湖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对家庭过期药品暂时集中保管后交由该企业进行销毁,但统一定点回收是否等同于分类收集,其后续的暂时集中保管是否与作为危废管理的贮存要求存在一定冲突仍有待商榷。

    对策:全民总动员

    家庭过期药品的安全处置,由于“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流程不畅、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了当前的回收处置难题。如何安全规范地回收处置过期药品,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医患沟通,强化处方审核。加强就医配药阶段的医患沟通,遵循家庭同类药品优先使用的原则,避免重复配药造成的浪费;强化对医疗机构处方审核人员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的培训,完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考核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处方审核人员的作用,把好审核关,合理配购药;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进行根据不同年龄、不同病种等实施差异化额度管理方面的探索,杜绝随意使用医保盲目购买备用药的情况。

    二是扩大宣传教育,转变用药理念。强化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引导公众逐步树立正确的用药理念;加强对药店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避免盲目追求利益而默许过量购药的行为;提高执业药师的公众认知度,让更多的公众主动寻求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积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的作用,鼓励开展药品拆零使用或销售服务,提供按需购买的便利;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小规格包装药品让消费者选择。

    三是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回收网络。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应该由谁来负责”的首要问题。作为社会管理问题,过期药品回收需要调动更多力量参与,依靠政府、企业、公众多方协作,共同参与回收网络建设:政府牵头在各社区(村)设置回收点,列入社区(村)工作考核范围,让回收点在基层站稳脚跟。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回收公益活动,提供回收资金或协助建立回收网络等服务。对参与公益的企业给予适当税收优惠等补偿,提高企业积极性。结合全面开展的“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回收处理等工作,提升大家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知,养成定期清理家庭过期药品的习惯。确立“药品回收活动日”,建立家庭过期回收补偿机制,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尝试以信息化的力量来驱动,实现在线输入、网上预约、上门取药等,让过期药品回收变得更加便捷,渠道更加畅通。

    四是建议适当放开准入,规范后续处置。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最终目的是实现全过程无公害,直至安全销毁,但其管理过程不宜简单地“一刀切”。绝大多数家庭过期药品包装完善,发生挥发、渗漏等潜在危险的几率较小,其属性不同于一般工业毒害废物。对定点回收、分类收集后的家庭过期药品,建议适当放开其贮存、运输环节的准入门槛,赋予更多有社会责任感的单位权利和义务。完善对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过期药品的处置管理措施,强化对随意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执法监督。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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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8-16 09: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值得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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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8-16 15: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收工作只是治标啊~~~
根本原因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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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7-27 10:4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大宣传,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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