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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 变更原料供应商三批制剂批量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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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3-29 15: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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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新的化学药变更指导原则中,变更原料供应商,要求生产三批制剂与原供应商进行质量比对,请问:
1、这三批用做小样可以吗?还是一定要商业批?


2、如果这三批采用商业批,这商业批可以销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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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3-29 15: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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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顶洞人 于 2021-3-29 15:37 编辑

1、不行,因为原则要求,原则上用注册批批量,看关于研究用样品的考虑,在前面的概述
2、可以,等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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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3-29 15: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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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云007 于 2021-3-29 15:58 编辑

备案研究数据的批量至少要是3批中试规模,若中试规模数量较小,备案获批后还要承诺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继续进行稳定性考察。具体参照药典通则9001的内容,可以在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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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3-29 16: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再执行前,咨询一下省局,免得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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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3-29 18: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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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批能不能销售各地的执行尺度都不一样,还是要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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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3-30 07:0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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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稳定性等各方面数据,没有问题以后,变更申请国家也批准了,就可以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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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3-30 11: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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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商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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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 20:0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iyoutian 发表于 2021-03-30 07:01
累计稳定性等各方面数据,没有问题以后,变更申请国家也批准了,就可以卖了

产品也要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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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2021-4-2 06:5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人打小孩儿,就是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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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4-2 07: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商业批,获批后可以销售。详情建议问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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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4-2 08: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变更指导原则,需要商业批的3批验证,还需要做稳定性考察,等批下来差不多也过期了,好像参比制剂应该是原研,不是你们之前的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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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6 14:0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在变更时可以以加速数据指导放行和用于后续生产,长期稳定性作为长期收集。不可能是没有数据你就敢直接用,审计人员也不会同意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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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商业批。建议先咨询下当地的省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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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9 11: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业批,可以销售。

点评

可以销售,有法规依据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5-2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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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2:2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稳定性不应该是一直持续性的做吗?如果是这样只能说你的有效期太短,应该持续做,根据数据结果延长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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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5: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按照注册工艺生产三个商业批次,通过审批后三个批次可以上市销售。 不建议使用中试批次,万一省局的人不同意呢?谁也不想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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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2-5-20 14: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aylxx 发表于 2021-7-19 11:05
商业批,可以销售。

可以销售,有法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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