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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两地11批次药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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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3-12-5 21: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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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陕西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近日,陕西省、河北省公布了药品质量公告;12月4日,陕西省公布了9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等;12月1日河北省公布了2批次药品,不合格项目为水分、性状、杂质。


不合格品种:炙淫羊藿、麸炒枳壳、白鲜皮、丹参、盐杜仲(2批次)、柴胡、黄芪、地黄、炒酸枣仁、桑叶。


1、陕西:
1.png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9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检查、等(详见附件)。  


对本次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2023年第4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情况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2.png


2、河北


3.png


按照《2023年河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河北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药品监督抽验中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予以公告:  


一、标示为河北荣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酸枣仁(批号220301CP414),经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查】项下水分不符合规定。  


二、标示为秦皇岛德信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桑叶(批号20230702),经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性状】及【检查】项下杂质不符合规定。  


对本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上述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必要风险控制措施,于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来源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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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3-12-6 08: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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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3-12-6 09: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药令人堪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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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3-12-6 11: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提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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