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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固体缓释制剂的辅料用量变更,目前比较权威的指导原则如下,分别公布了口服固体终极中非控释辅料与控释辅料的变化控制范围
问题来了,假设上市后变更,非控释辅料与控释辅料用量同时发生了变更,处方总重量保持不变,极端一点举例,控释辅料用量增加了6%,非控释辅料用量减少了6%,该如何评估?
哪种路线更合理,风险更低一些?
来源于丁香园的一个帖子,我也有此方面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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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兮 发表于 2025-1-10 16:24 分开评估再取严原则有其合理性,能精准针对每种辅料作用机制分别研究,但存在忽视协同或叠加效应、低估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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