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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新版GMP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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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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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这是山东的新版GMP培训给的实施的工作建议(一部分内容),我们公司认为需要新建的文件比较多,一些不适应的或者之前在相关程序文件做出规定的,是否可以不新建?比如:1、第一个《变更控制程序》,公司的文件变更由《文件控制程序》控制,供应商的变更由《供应商管理规程》控制,产品的变更走设计开发变更,是不是可以不新建这个文件了?2、一些不适用的比如委托加工、外协加工、共线生产管理制度、检验样品管理制度是不是可以不新建,在差距分析报告说明即可?各位老师觉得这样可以吗?真的按照建议做起来工作量太大了,尤其是对质量部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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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能看到图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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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相关的可以不建立,委托生产啥的,只要不涉及可以没有,质量手册中不适用条款或删减栏说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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