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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四川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8月29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10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2批次药品不合格通告。 品种(检测项目): 非无菌制剂(4批次):藤黄健骨丸(1批次,重量差异);藿香正气水(1批次,微生物限度);心可舒胶囊(2批次,人参皂苷Rb3); 中药饮片(8批次):淫羊藿(1批次,性状、检查(杂质));山药(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钩藤(1批次,浸出物);白芍(炒白芍)(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淫羊藿(1批次,性状、检查(杂质)、含量测定(总黄酮醇苷));款冬花(蜜款冬花)(2批次,药屑及杂质);蝉蜕(1批次,性状)。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9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藤黄健骨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重量差异)。 经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藿香正气水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微生物限度)。 经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百草堂龙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心可舒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人参皂苷Rb3)。 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金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检查(杂质)。 经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欣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 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自强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钩藤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浸出物。 经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省天府神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芍(炒白芍)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 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检查(杂质)、含量测定(总黄酮醇苷)。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光然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相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药屑及杂质)。 经遂宁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北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蝉蜕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2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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