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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 批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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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5 13: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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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们,我们有个颗粒,受混合机影响,总混只能750盒,我们可不可以提取时投2150盒的量,总混时分三个锅次,按照三批出成品?这种怎么填写批记录,怎么确定批号?批记录需要分开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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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6-1-5 13:3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产品,批量这么小,非上市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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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6-1-5 13:3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6-01-05 13:33
啥产品,批量这么小,非上市批量?

我们是院内制剂,设备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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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6-1-5 13: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批次管理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可追溯性的重要环节。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专业的建议:

1. **批记录填写**: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每批产品都应有详细的批记录,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条件、检验结果等。如果您计划将2150盒的量分三个锅次进行总混,那么每个锅次都应被视为一个独立的批次。因此,您的批记录需要分别记录这三个批次的所有相关信息,包括原料信息、生产日期、操作人员、检验结果等。

2. **批号确定**:批号通常由生产日期和批次顺序组成。例如,如果今天是2023年1月1日,并且您的第一个锅次是在这一天开始生产的,那么这个批次的批号可以是“20230101-001”,第二个锅次的批号可以是“20230101-002”,以此类推。

3. **法规或指南参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46条规定:“每一生产批次应当有详细的批记录,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条件、检验结果等信息。”此外,《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有类似的要求。

综上所述,您可以按照上述建议进行操作,并确保所有记录准确无误,以符合相关法规和指南的要求。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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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5 14: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批:用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在同一生产线上生产出来的具有均一性质的一定数量的产品。

关键工序(如总混)必须一次完成,以确保该批次的均一性。将一次总混拆分成多次,违背了“同一生产周期”和“均一性”的基本原则。

“批”是质量评价、放行和追溯的基本单位。如果三锅混合产品被视为三批,那么每一批都应该有独立的质量评价(如含量、含量均匀度等)。但您的物料来源于同一个提取步骤,这会给质量评价带来混乱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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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5 14: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没啥问题,所有记录做好,按照混合后的作为一批进行检测出报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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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1-5 14: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批记录需分开填写,按三批独立编制批号(如 K2024XXXX-1/2/3),每批批记录中明确提取总投料量、对应本批总混投料量及三批关联关系,按三批分别完成成品检验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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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6-1-5 14: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取单独一个批记录,一批
制剂单独一个批记录,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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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5 14: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取批号单独一个,然后总混批号单独;但是我不知道你们提取到成品是不是在一个工艺里面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要考虑符不符合工艺要求了,建议还是改变增加一个总混机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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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6-1-5 15: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批提取对应三批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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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1-5 15: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楼上观点一样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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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5 16: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批提取是可以的,相当于原料药,分别对应三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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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1-5 17: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建议提取工艺规程、批记录独立,批号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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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5 17: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取一个批次,可以混合时分三个批次。但是需要确认是否和你的注册工艺一致。如果你的注册工艺已经规定了提取和混合是1个批次,如果提高产量只能换设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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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1-5 20:06: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的!保证浸膏的均匀性,经过验证,合理分为三批!就是把浸膏当原料,一对多,中药制药厂很多都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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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6-1-6 08:2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要设置亚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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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6 11: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可以,建议批号设计上做一些识别,比如批号最后一位用ABC分别代表三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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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6-1-6 11: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3个批号,批记录分开写。除非经销商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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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3: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羽遥 发表于 2026-01-05 14:29
批记录需分开填写,按三批独立编制批号(如 K2024XXXX-1/2/3),每批批记录中明确提取总投料量、对应本批总混投料量及三批关联关系,按三批分别完成成品检验与放行。

设备使用记录,清场记录上面写三个品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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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poemwei 发表于 2026-01-05 16:24
一批提取是可以的,相当于原料药,分别对应三批制剂。

提取完浓缩成膏,制软材,制粒,烘干,整筛,然后就是总混,只在总混这一步做区分可以么?

点评

以总混作为批次的分隔,一次的浓缩物分三批进行投料,对应三批成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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