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309|回复: 10
收起左侧

[生产] 辅料和包材过期后还能复验使用吗?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3-4-22 16: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沁人绿茶 于 2013-4-26 16:22 编辑

2010GMP关于复验期的定义,“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但是如果辅料或者包材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已经规定了物料的有效期,那如果有效期已经过期,那是继续复验合格后使用呢还是按报废处理?
中国的原料药好像只规定有效期,不按复验期管理,而ICHQ7的却是对稳定的API倾向于使用复验期而不是有效期,二者为何不统一?O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6: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期了应该是不能再投入使用了,但是GMP中规定复验期的意义何在,我的意思是如果物料以后都是规定的有效期,那复验期仅仅是为了在有效期内的某个时间点进行检测吗?
中国GMP的复验期好像是在有效期之内的一个概念,而ICH的复验期是与有效期平行并列的一个概念,差异如此之大,实在不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6: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这样说同意吗?
真正的答案是原料和辅料及原料药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一般就是用复验证期来规定;对制剂来说是用有效期来规定;区别在于到了复验期者复验合格后还可以生产使用;对于有效期者;过了有效期是不能使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4-22 16: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复验期,复验合格,但在有效期范围内,还可以继续使用。。。


你说的国外的原料东东和国内不同,那是监管不同。

国内把原料当药品来管,发批文的,定有效期的,国外只是备案,所以只有复验期说法。。

点评

同意这个说法,受教了。多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22 17:02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 收起 理由
雪锋 + 1 小鼓励一下。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4-22 17: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复验期小于有效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17: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傻子 发表于 2013-4-22 16:59
过复验期,复验合格,但在有效期范围内,还可以继续使用。。。

同意这个说法,受教了。多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22 18: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点评

一起学习的,顶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23 11: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22 19: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雷峰 发表于 2013-4-22 16:54
有人这样说同意吗?
真正的答案是原料和辅料及原料药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一般就是用复验证期来规定;对制剂来 ...

支持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4-22 19: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有效期就不能再使用了

点评

我也觉得有有效期 的过期还是不要用的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4-23 11: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4-23 11: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xxjiangxi 发表于 2013-4-22 18:44
学习了!!

一起学习的,顶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3-4-23 11: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咕咕 发表于 2013-4-22 19:52
过有效期就不能再使用了

我也觉得有有效期 的过期还是不要用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8 22: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