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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讨论:控制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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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15: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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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讨论:假设有连续5个批次,
第一批菌检不合格,第二批菌检合格,第三四五批菌检都合格。
问第二批药品是否可以放行?
如果不可以放行,是否可以对该批次进行控制菌,从新取样进行复检?
与条款“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是否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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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5: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控制菌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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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12 15: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看不明白啥意思?不同批次检验的结果只是用于质量风险分析及质量调查而已,怎么会涉及到放行的问题?假如第一批合格,难道还得等第二批、第三批。。。。合格才放行?实在看不明白!
除非还有其他的具体制剂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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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5: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控制菌项目
第一批不合格,第二批合格,第三四五批都不合格,
问第二批根据控制菌检验结果 是否可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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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MP要求,是可以放行的,但需要质量调查分析综合判断后再决定。  发表于 2012-1-12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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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5: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连续生产的批次,不会等着上一批的菌检结果,而进行下一批的生产。

点评

生产过程和成品检验,这个你没说清楚  发表于 2012-1-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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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5: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术讨论哈, 都是假设的,如果有剂型上的影响的话,那就设定颗粒剂吧。

点评

我指的特殊要求是可以不全检即可先放行使用的特殊制剂,而不是普通制剂  发表于 2012-1-12 16:12
立题有问题,不合理。  发表于 2012-1-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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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16: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是和别人讨论的 所以不是那么确切。
就是假设剂型是颗粒剂不含生药粉,其他检验项目都合格,大肠埃希菌检查不合格。这样一个定义。
检验指成品检验,放行指的是成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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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2-1-12 16: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没啥好讨论的,如果是无菌制剂有点实际意义。
像这种问题,成品控制菌不合格就拿去Co60照射一下就OK了!干嘛还那么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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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18: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啊药典。。
“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供试品的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应从同一批样品中随机抽样,独立复试两次,以3次结果的平均值报告菌数。眼用制剂检出霉菌和酵母菌数时,须以两次复试结果均不得长菌,方可判供试品的霉菌和酵母菌数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若供试品的细菌数、霉菌和酵母菌数、控制菌三项检验结果均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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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1-12 18: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明白,如果是我这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就拉出去辐照,辐照合格了也就可以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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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19: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参见2010药典,原文如9楼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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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20: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话题非常非常非常的有意思!强烈推荐!!

我看到了药典扯淡的一面,也看到了忽视OOS调查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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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20: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问题得先基于具体情况才能判定第二批是否能放行,不能一味的定为能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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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0: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大家的踊跃参与。
这个问题的产生,是我跟我们领导讨论中,无意中假设出这样一个例题。
说一下自己的观点
1,个人认为第二批菌检合格批次是不可以放行的。
因为是不合格批次中,产生合格批次,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上看,作为QA对于这样一个合格批次,很可能由于样品的不均一行,没有检出控制菌。如果贸然放行,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2,对于这些连续的批次,比较合理的办法是,将第二批在内的所有批次,进行照射。(个人不喜欢照射)
3,同意第二点的话。说下第三点是,我比较质疑的,“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药典中这句话的意思,个人理解一下,应该是只要你检出控制菌,就认定不合格,不可以复检。虽然第二批我没检出控制菌,但我对这个检验结果是表示怀疑的,为什么不能从新取样,从新复检?证明我这一批次是染菌的。
我希望得到这样一个验证,控制菌检验项,连续生产的在不合格批次中夹杂的个别合格批次,依然存在控制菌染菌的可能,需要等同于不合格批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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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1: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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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11: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ollyomer 发表于 2012-1-13 10:49
首先,感谢大家的踊跃参与。
这个问题的产生,是我跟我们领导讨论中,无意中假设出这样一个例题。
说一下 ...

我认为可以放行,取决于为什么第一批不合格

对于这种假定有罪论,其实不符合GMP,但是却有些符合风险管理,但即使如此,那也应该是根据风险的评估,来判定最终的放行与否,而不能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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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12: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2条很麻烦,如何保证所谓照射有效
你的3条很奇怪,“虽然第二批我没检出控制菌,但我对这个检验结果是表示怀疑的,为什么不能从新取样,从新复检?证明我这一批次是染菌的。”没有人禁止你重新取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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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12: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药典扯淡,并不是否认他结果判定原则,而是否定他手伸的太长,还管重新取样和复验,典型的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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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12: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lingzhong 发表于 2012-1-13 12:03
我说药典扯淡,并不是否认他结果判定原则,而是否定他手伸的太长,还管重新取样和复验,典型的扯淡

你理解错了,药典不管,是提供一下标准,确保在条件一致的情况下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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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1-13 12: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能放行?  可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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